近日,盐田消防民警对位于沙头角的某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东、西两侧2至8楼的电梯间(共14个电梯间)有10个电梯间堆放可燃物或货物,严重妨碍安全疏散。执法人员当即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但该单位未能立即改正。目前,盐田消防已对该单位做出罚款3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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