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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专家:专车与约租车类似但管理不可走老路
2015-01-16 16:45:04   来自:经济观察网 微博   评论: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梁嘉琳 1月15日下班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的执法人员们,最终还是没等到滴滴公司上海地区负责人前来领取罚单。此时,距离这个中国超大城市给专车平台开具首张“非法营运”的罚单,已经过了3天。

  长期研究京沪等地出租汽车问题的上海理工大学副教授陈明艺认为,运管部门的逻辑是,服务于滴滴专车的汽车租赁公司仅申办了《上海市租赁汽车营运证》,只能从事一整段时间以内点对点的汽车租赁业务;但它们并未申办《上海市出租汽车营运证》,依法不具备从事扬招式出租车业务的资质。恰恰是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定,预约出租汽车(包括专车的网络预约)的许可,“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面对各地“专车从事出租车业务,未取得出租车资格”的执法逻辑,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交通经济室副主任王浩接受经济观察网独家专访时透露,专车与预约出租汽车属于同一种服务形式,但“部里还是想让这种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专车模式先发展一段时间,再定性它属于哪个行业”。

  王浩强调,预约出租汽车要突破传统出租车行业严格的数量管制,走老路只能走到死胡同,鼓励各地在调整行政许可、管理模式上先行先试,鼓励出租汽车企业创新服务方式。

  查禁风波未止

  交通部公开表态支持专车“创新服务模式”后,各地运管部门查禁专车的脚步并未停下。

  2015年1月8日,交通部公开表态:“当前各类‘专车’软件将租赁汽车通过网络平台整合起来,并根据乘客意愿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驾驶员服务,是新时期跨越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传统界限的创新服务模式,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

  一位接近交通部决策层的知情人士向经济观察网透露,本来,部里“想观察一段时间,结果各地纷纷出台针对专车的打击政策,部里一看不行,还是得先表态了。”该人士说。

  据经济观察网不完全统计,2014年10月以来,沈阳、重庆、杭州、上海、江苏、福州、成都、武汉等至少10余个城市运管部门先后宣布,滴滴、快的、易到、优步等专车服务涉嫌“非法客运”。重庆方面认为,所谓“专车”名义上以“租车+代驾”的模式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实则是许多私家车穿着“专车”马甲进行载客的营运行为。武汉方面表示,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特别是对私家车接入“打车软件”参与经营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交通部在表态中也强调过,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王浩解释说,私人购买车辆挂靠在租赁公司,在租赁行业长期存在,并非专车的“发明”。这些挂靠车辆名义上是租赁公司车辆,实际产权所有人是个人。运管部门是以行驶证、产权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来界定是否合规:如果证上写的是公司名称,就认定为公司车辆,就在允许接入平台范围内。社会车辆接入网络召车平台,但车辆没有从个人过户到租赁公司,就在禁止范围内。

  与二三线城市不同,京沪两地的禁令更进一步,触及所有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许可的专车。2014年8月12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通知称,在没有取得合法客运经营资质情况下,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营运活动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上海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部工作人员也告诉经济观察网,滴滴专车被查,不在于是个体经营还是公司化经营,而是因为滴滴专车并未办理营运许可。

  1月12日,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人士向上海本地媒体披露,几个月来,交通执法人员共查获20辆没有出租汽车营运资质的“专车”,这些车辆通过滴滴、快的等打车软件平台提供服务,其中属于滴滴专车的就有14辆,根据相关规定,拟开出3万至10万元的罚单。

  先扣车,后罚驾驶员,如今还要罚专车平台——在已公开的案例中,上海是全国对专车查处力度最大的一例——这发生在交通部公开表态之后。

  但王浩说,各家专车平台对现行法律和政策做了很深的研究,更多打的是擦边球,或者涉及监管的空白地带。经济观察网查阅滴滴公司近半年来公开资料——他们从未将自身定位为出租车。

  出品滴滴打车的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副总裁王欣认为,滴滴专车的业务开展遵循的是“1+1+1(租赁车+劳务代驾+信息服务提供商)”模式。

  2004年,我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因为汽车租赁企业设立的许可制度缺乏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交通部决定将其废止。随后,各地根据省级《道路运输条例》,有的城市采取备案制,有的城市(如上海)仍实施地方行政许可。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范永耀说,备案制对租赁公司没有任何监管措施,许多租赁公司因此游离于行业管理之外,只需工商注册就可经营汽车租赁业务——与租赁公司合作,专车平台绕过了出租车行业的所有准入门槛。

  顶层设计在即

  经济观察网独家获悉,面对各地查禁风波,滴滴公司选择了“高层路线”。

  2014年12月13日,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举办“移动互联网助力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研讨会。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专车平台受邀发言。王浩透露,大多数与会专家对专车模式创新持肯定态度,会议纪要以专报形式提交到交通部。正是在半个多月后,交通部作出支持专车“创新服务模式”的表态。

  “双方现在还在沟通,滴滴跟上海的沟通渠道一直是畅通的。”滴滴公司公关部张真渝向经济观察网澄清道,不像媒体报道的,滴滴公司对交通执法大队“放鸽子”,对方要求滴滴公司上海地区负责人,滴滴公司只派了二级部门负责人前往,双方最终没有达成共识,滴滴专车最终没有领取罚单。

  对于私家车挂靠模式,一家专车平台的政府事务部负责人承认,严格来讲,这是不合规的。短期而言,该公司将尽量跟正规的租赁公司合作;一旦发现私家车挂靠,只能进行清退。但长远而言,该名负责人说,希望专车能够成为一个完全独立于出租业和租赁业的新兴行业,摆脱这两者之间的尴尬身份,成为一家交通网络公司(transportation network company ,简称TNC)。此前,美国加州允许设立交通网络公司,更侧重依靠强制性标准而非牌照制进行监管。

  滴滴打车在给经济观察网的书面回复中也呼吁,尽快研究并制定对交通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目前,移动互联网交通出行服务平台对城市交通影响越来越显著,除了出租车、商务车纳入平台服务外,未来还将包括定制公交、合乘拼车,甚至物流等,现有单个行业或者领域的管理政策已经不适合这种综合性服务平台。”该回复称,政府管理部门应提前研究并制定适合对移动互联网交通服务平台管理的法律法规,并进行鼓励和引导 。

  王浩对此回复称,交通部今年将出台“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规范”。与此同时,交通部已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工作,拟新增租赁车辆准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企业准入,车辆备案。这意味着,为专车平台提供服务的租赁公司,也可能纳入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此前,有专车平台宣称,自己属于互联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地方运管部门对其没有调查权限。

  除了专车身份,专车补贴模式也遭到受访出租车公司和出租司机质疑。南京海博出租公司某车队队长楚柯说,滴滴专车沿袭了滴滴打车的高补贴——乘客支付起步价13元,司机到手起步价50元,相当于滴滴公司补贴37元。竞争双方,并非同一体量。滴滴公司官网显示,滴滴打车的四轮融资总额达到8.18亿美元,折算成人民币,相当于我国2013年出租行业年收入(粗估值)的3倍以上。

  “作为移动互联网企业,快的、滴滴更倾向于‘免费经济’的盈利模式,推出打折券、代金券等市场营销手段,可以理解。”王浩说,不过,专车补贴打破了价格杠杆对市场需求的调控作用,削弱了专车与出租车的定位差异。专车车费扣除补贴后,实际费用可能比出租车还便宜,刺激中低端人群的专车需求不断增加,与出租车构成恶性竞争。“部里也想看看,补贴模式是不是可持续的,如果长期如此,肯定是有问题的。”王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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