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的运营方天弘基金的两股东——蚂蚁金服和内蒙君正之间的争执波澜不断。内蒙君正发布公告称,蚂蚁金服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违背2013年10月签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蚂蚁金服则回应内蒙君正公告中所引用的并非2014年1月签署的正式协议。
内蒙君正发公告,蚂蚁金服反驳
因迟迟没有缴付6943万余元的天弘基金增资款,并因此被“蚂蚁金服”提请仲裁的内蒙君正6日公告,原来双方因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问题闹僵。
据了解,天弘基金和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去年更名“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正式对外发布“余额宝”产品,如今已经被大家所熟知。2014年1月,内蒙君正、蚂蚁金服、天津信托、芜湖高新、天弘基金、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正式签署的《增资与认购协议》,拟对天弘基金进行增资扩股。此次增资扩股后,阿里将实现控股,国资股东天津信托退居第二,内蒙君正则退居第三大股东。
此事于2014年5月获证监会批复,同年6月,天弘基金发出《股东认缴出资通知书》。而此后便开始有波澜。天弘基金增资前最后的内部审批流程中,会计师提出增资扩股前必须明确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内蒙君正公告表示,蚂蚁金服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违背2013年10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关批准部门上报的由三方股东共同签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第五条第一款“根据本次增资扩股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享有本公司增资扩股完成之日的未分配利润处分权。其后实现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的规定,直接导致天弘基金增资扩股没有完成。
对此,蚂蚁金服则予以反驳,依据2014年1月新老股东各方正式签署的《增资与认购协议》:自协议签署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未经蚂蚁金服同意,天弘基金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此外,蚂蚁金服还表示,因为天弘基金历史上的连续亏损,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依照《公司法》规定,也不能进行利润分配。“但在内蒙君正的公告中,不知道什么原因故意回避了这两个事实。”
支付宝:对余额宝用户不会有任何影响
蚂蚁金服称,2013年12月,天弘基金增资扩股事宜已经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天津市国资委出具了书面批复。而内蒙君正在公告中提到的,天弘基金的国有控股股东在2014 年 6 月 30 日发出了一份《关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函》,并称,“咨询天弘基金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蚂蚁金服反驳称,真正的事实是:截止到2015年1月6日,蚂蚁金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增资扩股、履行协议这么严肃的事项,我们十分不理解拒绝履约的理由为何是一个口头通知。”
“诚实守信是我们选择商业合作伙伴的基本原则。鉴于内蒙君正违反协议约定,在其纠正违约行为之前,我们不会再与内蒙君正及其投资的任何公司(天弘基金除外)开展任何合作。”
不过,昨日复牌,内蒙君正股价报11.48点,涨幅9.96%,并未受到该事件的影响。昨日支付宝在公众号中发了一篇名为“致内蒙君正:请尊重事实”的文章,不过在文章中表示,“同时我们再次说明,本次事件只是天弘基金股东层面的争议,对余额宝没有任何影响,对余额宝用户也没有任何影响,请大家放心使用”。记者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