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减免保障性住房3个月租金 不限定办理时间
2020-03-16 14:11:19 来源:华商网
3月15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帮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企业共渡难关,西安市将减免市区两级保障性住房租金,暂定免收2020年2月1日-2020年4月30日期间三个月租金。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实际减免租金标准按照租赁双方签订的配租协议为准。减免政策适用对象和范围为: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含廉租房,以下同)、人才房的保障家庭(个人);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人才公租房的新毕业大学生;承租企事业单位集体申请的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的单位职工;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人才房配套经营性住房的企业(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其中,承租企业二次招商转租的,减免租金应全部落实到终端实际经营承租人,不得赚取租金差。
其中,西安市保障房管理中心为市本级公租房、人才房租金减免工作的实施主体;区县、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为同级公租房、人才房租金减免工作的实施主体。保障家庭(个人)、新毕业大学生无需申请租金减免,由实施主体组织各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在收缴租金时直接予以免收。单位集体申请公租房的,由承租单位向实施主体提出申请,附免除单位职工租金的承诺以及公开张贴的免租告示等证明材料,签订免租协议后,通知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办理。配套经营性住房租金减免的,由终端实际承租企业(人)提出申请,附租赁协议、不裁员少裁员证明、疫情期间营业状况等材料,经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和实施主体审核后,签订免租协议后办理。
西安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要求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应尽量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避免集中办理,不得限定办理时间。租金减免政策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等行为,严肃问责、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陈思存)
相关阅读
- (2020-06-08)禹洲地产的影子负债 收入增长可能会放缓
- (2020-06-08)火爆“楼市打新”B面 建立健全、完善的摇号制度
- (2020-06-08)蓝城数亿级配套造出北桃这座“天堂” 增添更多温暖和故事..
- (2020-06-08)北京三宗集体用地拟入市建房 是否会很快影响房地产交易市场?
- (2020-06-08)房地产“抢收潮”持续 市场面对的仍然是销售“下坡”
- (2020-06-08)1900亿元贷款支持6城 期满后转为市场租赁住房
热点推荐
- (2021-08-26)沪指三连阳 业绩暖色烘托周期股行情
- (2021-08-26)国泰君安宏观首席分析师董琦:10月或迎消费复苏时间窗
- (2021-08-12)322家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1只个股股价创历史新高
- (2021-08-12)A股盘面凸显两大积极信号
- (2021-08-11)白酒行业指数创六年来最高单日涨幅,市值一日暴增逾3000亿元!市场信心源自哪里?
- (2021-08-11)7月份中国快递发展指数同比提高11.1% 机构称快递板块极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