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筹建30万套人才住房 深圳出留人新政
2016-09-22 14:07:51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深圳9月21日专电 题:“十三五”期间筹建30万套人才住房 深圳出台高房价下留人新政
新华社记者赵瑞希
“十三五”期间,深圳将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今后,深圳在招拍挂过程中将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的政策,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面临高房价之压,为提升人才吸引力,深圳出台人才住房新政,将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形成人才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体系。
新政:“十三五”期间至少筹建30万套人才住房
21日,深圳市政府举行了《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情况介绍会。这份2016年7月30日印发的措施提出,“十三五”期间,深圳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
值得注意的是,40万套的建设量,几乎相当于特区成立30多年以来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总和,也超出了“十二五”期间深圳开工的35.7万套商品房总量。
人才住房用地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政策。土地空间紧张的深圳,为了确保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对用地保障提出多条规定,包括:每年新增供应的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60%;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城市更新项目人才住房基准配建比例不低于15%;新建或扩建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不少于总建筑面积25%的人才公寓;创新出让模式,在招拍挂过程中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房。例如:鼓励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人才住房;利用地铁、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上盖配建人才住房;大力挖掘社会存量住房资源。
为提升人才住房建设运营管理能力,日前深圳市还成立了国有独资的人才住房专营机构——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负责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等业务。
新政后,“小产权房”或许多了一条新出路
深圳存在大量历史遗留建筑,俗称“小产权房”。此前,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总计达37.74万栋,约4亿平方米。
这些“小产权房”手续不完备,存在安全隐患,但在当前社会情况下,又难以拆除或者转正。此次,新政中有多条措施涉及“小产权房”,或为“小产权房”处置提供一条新出路。
措施一:鼓励有条件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利用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等存量土地集中建设人才住房,允许其在户型面积、租售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并在土地收益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优惠。
措施二:“十三五”期间,通过没收、租赁、征收历史遗留建筑等方式筹集不少于8万套人才住房。
措施三: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依法将已建成、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住房改造为租赁型人才住房。
措施四:探索政府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作开发、共享受的人才住房建设运营模式。
这些措施是否会得到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和原村民的支持与配合,还有待观察。
高房价之压,人才流失成深圳首要难题
根据深圳市规土委数据计算,2011年全年深圳新建商品住房的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8988元,至2015年已涨到每平方米33426元,涨幅为76%。而深圳市统计局数据显示,同期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仅为22%。
高企的房价在令人才止步的同时,更令企业家们担忧。“从企业能承担的成本角度考虑,我们给员工涨工资能涨15%,但房价一年里涨了太多,这会让员工很难在深圳立足,导致我们招揽人才变得越来越困难,没了人才,企业以后就没有发展后劲。”一位深圳科技企业董事长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洪海灵在介绍会上说:“近年来深圳居住成本不断增加,住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面对高房价,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引进和留住人才的困难和压力与日俱增。此外,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全市人才对住房的需求将高达51万套,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促进人才在深安居乐业已十分迫切。”
措施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将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并结合人才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加以完善,形成面向人才量身定做且具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从而构建“促发展”的人才住房与“保基本”的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体系。“人才安居是贯彻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一项激励政策,目的在于通过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长期发展驱动力。”洪海灵说。
措施规定,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洪海灵表示,深圳是土地资源极其稀缺的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突出,这决定了人才住房也必然属于稀缺资源。人才住房不得转变为商品房上市流转,可以杜绝通过人才住房牟取暴利,也有利于实现人才住房“只增不减”,充分发挥其住房蓄水池效应。
按规定,措施的实施细则将在3个月内出台,涉及法规规章及配套文件修订也将在3个月内提交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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