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产经 >

德宏嘉富未对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被责令整改

2017-07-14 14:11:01 来源: 和讯网

评论

厦门德宏嘉富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德宏嘉富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月13日,厦门证监局公布对对厦门德宏嘉富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厦门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德宏嘉富存在以下问题: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对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基金未托管且未在基金合伙协议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基金合伙协议中未明确约定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

上述问题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德宏嘉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厦门证监局指出,德宏嘉富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私募现行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落实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做好信息披露,规范私募基金运行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合规管理,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整改完成的情况报告。厦门证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