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提高社区干部待遇 推进社区建设
2016-08-19 17:50:30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干部在巩固城市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居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南昌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通知》,明确了各区、开发(新)区现有专职网格员自转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起,纳入社区干部管理序列,享受社区居委会委员待遇。
《通知》规定,从2016年1月起,城区社区居委会主任(党组织书记)、副主任(党组织副书记)、委员月工资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调整后,其月工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 2800 元、2700 元、2500 元(含网格津贴每人每月 300 元)。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 4:6 比例承担。
此次该市调整社区干部待遇,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社区建设的重视和社区干部的关心,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社区干部积极性,稳定社区干部队伍,推进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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