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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追授殉职警官买买提江“优秀党员”称号

2016-02-28 17:35:21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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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乌鲁木齐2月28日消息(记者张孝成 通讯员吴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27日作出决定,追授在处置拜城县“9·18”暴恐案件搜捕暴徒、解救被劫持牧民过程中殉职的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同志为“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1964年生于南疆温宿县。1982年参加工作,198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是阿克苏地区公安局副局长、一级警督。从警33年,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始终战斗在反分裂斗争一线,成功侦破一系列大案要案,先后被评为全国打击恐怖活动先进个人、全疆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15年10月13日,在处置拜城县“9·18”暴恐案件搜捕暴徒、解救被劫持牧民过程中,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被暴徒残忍杀害,英勇牺牲。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是近年来在新疆反恐一线牺牲的最高警衔警官。2015年12月11日,国家公安部、民政部追认其为革命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

为表彰反恐优秀、弘扬制暴英模精神,激励广大党员投入反恐维稳斗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定,追授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同志“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决定指出,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同志的事迹十分感人、壮举撼天动地,是全区广大党员学习的楷模。

自治区党委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迅速开展向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他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事业忠诚的高尚品质,学习他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崇高精神,学习他敢于担当、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争做政治坚强的模范、维护稳定的模范、民族团结的模范、敬业奉献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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