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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持股行权将在沪、粤、湘开展试点

2016-02-19 19:10:00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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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天表示,经批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于近期开展持股行权试点,从而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依法维权,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近日证监会批准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持股行权试点方案》。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开展持股行权试点,依法购买持有试点区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以普通股东身份依法行使权利,通过示范效应提升中小投资者股权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依法维权,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试点阶段,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主要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公开承诺及履行、自愿性简明化信息披露等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东权利。在积极经验的基础上,逐步丰富行权事项和行权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服务中心开展持股行权试点,将坚持普通股东的地位,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确保所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邓舸表示,为有效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等风险,投资者服务中心将通过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回避、廉洁自律等配套制度,完善内部监管约束,强化流程管理,在线索搜集、方案制定等环节,严控知情范围,审慎行权避免引起市场误解,建立行权信息公开和舆情预警机制等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持股行权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针对市场传闻证监会暂停QDII产品申请的报道,邓舸回应称消息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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