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2年前抢劫案再审四名申诉人被宣告无罪
2016-02-04 18:00:05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莆田2月4日消息(记者孙莹)今天(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莆田中院开庭再审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抢劫一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四人无罪。
1994年1月,福建莆田一位姓郑的独居老人在家中被杀,钱物遭劫,蔡金森等4名青年被警方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终审判处死缓。4人均称遭到刑讯逼供,自己没有作案时间,20多年申诉。
2014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向福建高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再审此案。时隔22年,四人终于洗脱“抢劫杀人犯”的罪名。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5-11-27)福建莆田“涉黑”村支书案二审维持原判 获刑11年
- (2015-12-17)福建莆田劫杀案21年后再审 案件无任何实物证据
- (2016-02-04)福建莆田22年前存疑命案再审宣判
- (2016-01-07)东莞女孩遭勒颈抢劫案告破 警方刑拘3人
- (2016-01-26)男子偷羊不成撞伤村民 盗窃案变抢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