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央广评论:政府“零败诉”仅是依法行政的底线

2016-02-04 07:05:00 来源:央广网

评论

央广网上海2月04日消息(评论员 白健)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2014年岁末,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在上海成立,运行至今已一年有余。上海三中院统计,去年他们受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42件,政府的败诉率为零。“242比0”的悬殊比例,引发网上一些调侃和质疑,不少人觉得背后“必有故事”。有网友甚至发问:政府当被告,为何总是赢?16-02-04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

那么“政府败诉率为零”,究竟该如何解读?客观而言,“民告官”案的胜诉率低,原因很复杂。首先,对于行政诉讼案,法院对政府行为的审查,主要局限于合不合法,政府胜诉只意味着行政行为合法性无误,并不见得政府行为没有任何瑕疵,只是这些情况不足以导致其败诉。

从世界各国的数据来看,“民告官”案胜诉偏低,也是普遍现象。据媒体公布的统计资料,2012年各个国家“民告官”案件中,原告胜率最高的为瑞士,达到31.5%,其余大多数国家的胜诉率基本都保持20%左右。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不论中外,在涉及公民个体与政府间诉讼中,恐怕都存在某种力量和信息的不对称。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在司法公开不断深入的今天,对于“政府零败诉”的质疑,也需要引起重视。说到底,“民告官”其实是一场公民权利与行政部门权力的“对抗赛”。公权力越强悍,则公民权利越受冷落;公民权利越受重视,则公权力的霸气也随之消减。在这方面,“零败诉”的结果给政府画上的,并不是一个句号:行政行为不违法,当然不会败诉;但不违法,只是依法行政的底线。

有数据显示,当前在涉及行政争议的问题中,每年至少九成左右的案件还没有进入法律途径解决。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创造条件,让公众可以地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捍卫法律尊严,这恐怕才是“民告官”本身的价值所在。

我国正在致力于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不仅是政府和法院的事,全体公众都应成为参与者、受益者。政府要自觉依法行政,不能干预司法;法院要秉持公正立场,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从这个意义上说,比“民告官”谁胜谁负更重要的,是保障司法公正,信息透明,监督有力!只有如此,每一个公民被法律所保护的自由与权利,才不会被人为地任意损害;也只有如此,才可能在法律上给个人的自由与权利开辟更多的空间。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 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