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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级法院试点“微信庭审”

2016-02-02 19:25:00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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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记者高敏 刘会民 杨扬)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一说起庭审,大家一般印象里是这样的场景:在审判厅里,有法官、书记员,还得原告、被告在场,双方唇枪舌剑,严肃中,透出十足的“火药味”。不过,河南郑州市中院最近的一次庭审,有些不同。

郑州市中院在全国首次试行了“微信庭审询问”,半个多小时就完成了庭审。郑州中院行政庭副庭长何信丽介绍,微信庭审,是由法官建立微信办案群,邀请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入该群,在微信群中进行庭审。这种方式和传统的庭审程序基本一致,不过,询问、答辩的形式由语言变成了文字。

何信丽:由书记员首先核对一下双方当事人是否上线,也就是相当于庭审中是不是各方已经到庭,下一步要由书记员宣布一下微信的庭审纪律。

在这个微信庭审现场,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原被告双方并不在场,只有敲击记录的键盘声和法官们偶尔低声交谈的声音。参与首次微信庭审的原告代理律师何志平说,微信庭审为他们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不必从外地特意赶到郑州。

何志平:因为在外地,前期为这个案子反反复复跑了好多次。所以,郑州市中院这次能通过微信庭审的话,对当事人非常方便。

不过,也有市民表示,对微信庭审的严肃性和适用范围表示担忧。

市民:虽然微信庭审好像相对比较方便,但是网络这个形式好像在真实感上存在一些问题吧;一些比较小的邻里纠纷如果能通过这种方式,让控辩双方能更加方便,还是支持的,如果重大要案,必须要双方都到场,所以还是要看案子。

微信庭审看似是法官与当事人直接对话,不过,依托的却是电脑和手机。当事人的语速、表情都被“屏蔽”掉,不利于法官对双方言辞等作出准确的判断。

郑州中院行政庭副庭长何信丽表示,由于微信庭审的局限性,目前只是适用于一些案情和证据比较简单,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而对于有关“微信庭审不太威严”的质疑,何信丽也做出了解释:

何信丽:法官和法庭的威严肯定是在硬件和外在表现上,能够体现的一个方面,但是不是体现法律尊严的全部,我想通过微信方式虽然在外在条件上表现得不太明显,但是我觉得也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因为我们的程序跟正常的开庭是一样的。

实际上,这种“互联网+审判”的模式早有先例。比如,多地的人民法院都已经尝试过通过网络视频来远程审判的新型审理方式。远程审判的出现,既反映了信息技术的发展水平,也迎合了司法审判的客观需要。

据了解,郑州中院的“微信庭审”仍处于探索阶段。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模式的成熟,对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微信庭审”未来将像“微博直播”、视频直播一样邀请相关人士进入微信办案群进行旁听。

目前,郑州中院已经制定了微信审判的庭审规范16条,微信审判风险告知书11条。不过,这些规则仍然需要继续完善,有一个技术障碍就是它不能防止拉群,也不能防止截屏,包括在庭审程序中,一些东西可能会涉及扩散的问题,也会涉及个人隐私保护的一些问题。郑州中院行政庭审判员魏丽平表示,虽然该院依然会以传统的庭审模式为主,但会继续大力推广微信庭审。

魏丽平:我们的一个基本理念是传统的庭审模式肯定是作为一个基本原则不能动摇的,因为各大诉讼法对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然后计划尝试线上加线下相结合,以线下传统庭审模式为主。因为现在是刚开始尝试这样的模式,案件还不是太多,但是通过逐渐推广,会将微信庭审的这种模式逐渐扩大化,微信庭审将逐渐成为审判事务中一种新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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