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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下滑不再是IPO“硬伤” 风险咋掌控?

2016-02-02 09:10:01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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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记者丁玲娜 实习记者赵鹤然)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IPO 新规自今年实施以来,有人发现,新规下通过发审委审核,条件似乎越来越宽松,个别企业业绩明显下滑也能过会。如此一来,投资风险由谁买单?这种看似向注册制靠拢的做法,投资者能否适应?

公司业绩下滑不构成IPO实质性障碍

有观点认为,业绩明显下滑的企业也能过会,实施注册制之后投资风险可能增加,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直言不讳,这实际上反映了市场希望监管机关为投资者决策“背书”,而长期以来,监管部门对业绩下滑,只关注两点:一是关注业绩下滑是否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二是关注业绩下滑的原因是否充分披露,风险是否充分揭示。只要不影响发行条件,且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充分披露、充分揭示风险,就不会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性障碍。

投资者关心信息披露和成长性

这种做法,被业界评价为更接近注册制。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曾在公开场合说过,按照成熟市场的经验,投资者关心的并不是企业当下和过去的业绩。

吴晓求:“我们老的上市的标准它关注是企业的重要性,规模有多大,在国民经济收入有多重要,市场占有多少,企业历史多少等等这些东西它需要关注。可是投资者不关心这个,它关心两个,第一信息披露是不是充分,第二是不是有成长性,至于今天是亏损,过去是亏损,它不关心。”

要更专业地看待披露信息

如果没有监管部门“背书”,投资者万一错选了股票,遭遇风险怎么办?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提醒,投资者需要更专业地看待上市企业披露的信息。

张晓军说,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发行人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认真关注分析披露的业绩下滑原因,充分考虑披露揭示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策,更有利于避免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相关配套制度要跟上

面对发行审核制度环境的改变,理性的投资者表示欢迎。投资者陈小姐说,行政力量减少对企业上市与否的干预,这是好事,不过,监管重点也应该随之改变。

陈小姐:“减少了很多在新股发行中间的寻租空间。(但)前提是证监会要做好相关配套制度,比如退市制度,还包括对信息披露不完全、不真实的企业加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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