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签订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
2016-01-30 15:00:04 来源: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16年涪陵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与内容,提高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履职能力。1月26日下午,涪陵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责任书签字仪式在区司法局九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区司法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司法所所长共80余人参加了仪式。
仪式由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张清明主持,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张永生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了目前涪陵社区矫正安全监管面临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强调了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衔接交付准确、排查走访及时、管控防范有效”的安全监管工作原则。仪式上,区司法局局长周小明代表区司法局与敦仁、荔枝、龙潭、清溪等27个司法所所长一一签定了《重庆市涪陵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责任书》内容明确要求各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排查走访活动,定期沟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以及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切实履行《责任书》工作要求,有助于提高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助于区司法局、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有助于防范和杜绝履职不落实、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案件,确保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各项管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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