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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公安局长助理借钱失踪 公安局:他三观扭曲

2016-01-29 07:20:03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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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表示,曾彪的辞退程序已经走完,目前已将辞退书送达其家人。曾彪的去向,无论其家人还是曾经的衡阳县公安局,都表示不知情。

“近两年来,曾彪同志由于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严重扭曲,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社会交往复杂……”

以上评语中提到的曾彪,系湖南衡阳县公安局前局长助理,而该评语则出自他曾供职的衡阳县公安局。公安局在辞退他时的情况说明中,给出了这个评语。

曾彪,男,他在26岁时已经成为衡阳县一个派出所的所长,32岁即成为衡阳县公安局局长助理,可称年少得志。

南都记者调查了解到,自2015年7月开始,时任衡阳县公安局局长助理的曾彪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后,一直未回单位上班。2015年8月份,衡阳县公安局在《衡阳日报》登报找人,并开始启动对曾彪的辞退程序。

湖南一公安局长助理借钱失踪 公安局:他三观扭曲

衡阳县公安局登报通知曾彪回单位上班。受访者供图

对于曾彪的离奇失踪,各方说法不一,但比较确切的原因之一是,曾彪曾以帮别人办事为由,向多人借钱达数十万元,至今没有偿还。还有知情人表示,曾彪之所以借钱是因为吸毒多年,需要毒资。

对于此种说法,衡阳县公安局给予否认。但该局同时表示,曾彪的辞退程序已经走完,目前已将辞退书送达其家人。

曾彪的去向,无论其家人还是曾经的衡阳县公安局,都表示不知情。

【公安局长助理借钱称可帮人办事】

尽管曾彪消失很长时间,且已被衡阳县公安局辞退,但衡阳县西渡镇居民万玉购,仍是少数几个试图寻找曾彪的人。

万玉购说他不为别的,只为要回曾彪欠自己的7.5万元钱。万认为,曾彪当初是以职务身份(公安局长助理)向他借的钱,政府有义务帮他找人。

万玉购说,他和曾彪认识有十多年时间,当时他是西渡镇(衡阳县城所在地)一个纸箱厂的老板,而曾彪则是衡阳县公安局的一个普通民警。不过万玉购声称当时两人只是泛泛之交,来往并不多。

2013年年初,万玉购在县城建了一栋房屋,但土地证迟迟办不下来,正在焦虑之时,时任衡阳县公安局局长助理兼西渡中心派出所所长的曾彪找到他,称自己有一个舅舅在衡阳县国土局任副局长,只要万肯出钱,就能把土地证办下来。为此,万玉购将一张存有20万元的银行卡给了曾彪。

曾的公安局局长助理身份,舅舅又在国土局当领导,万玉购认为事情一定能够办成,而曾彪也承诺一周内可以把土地证办下来。

【“借”走13.8万元后离奇失踪】

但是一周后,土地证不但没有办下来,万玉购银行卡内的钱却被曾彪取走了13.8万元。

情急之下,万玉购马上去银行封了账号,并找到曾彪质问,“他就说还需要一些时间,让我再等等。”尽管如此,心有疑虑的万玉购还是让曾彪写了欠条给他。

湖南一公安局长助理借钱失踪 公安局:他三观扭曲

曾彪2013年3月第一次写给万玉购的欠条。受访者供图

然而,在写完欠条后,曾彪却消失了。

于是,钱和土地证两空的万玉购,开始了每天去公安局和国土局找人。

曾彪此后没有再出现在衡阳县公安局。

而在衡阳县国土局,担任副局长的刘柿竹,也就是曾彪的舅舅则对记者说,他已经一年多没有见到过曾彪,曾彪有时会跟自己短信联系,但每次联系都是借钱。至于万玉购,刘柿竹表示,他从未拿过对方任何钱。

【公安局协调后当事人拿回6.3万元】

万玉购说,这期间,在衡阳县公安局的协调下,他拿回了6.3万元。但最终曾彪还欠他7.5万元。

“2014年年底,曾彪短暂出现过,但他要我不要再闹事。”也是那一次,针对剩下的余款,曾彪又写了一张欠条给万玉购,并表示会尽快还钱。

像上回一样,写完欠条的曾彪又消失,迄今再未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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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彪2014年12月第二次写给万玉购的欠条。受访者供图

南都记者随后走访了曾彪曾工作过的西渡中心派出所,老同事们都声称不知道曾彪的下落。

据了解,曾彪在2013年已经离婚,但其前妻对于他的下落也不知情。

曾彪的一个朋友说,曾彪对工作一直认真负责,但近几年却突然性情大变,2015年他母亲两次手术时都未曾现身。据曾彪的父母讲述,他们最后一次见到曾彪是在2015年8月份,之后就一直没有了音信。

【26岁即任派出所所长的警察】

从曾彪的简历看,他在26岁时,已经成为衡阳县一个派出所的所长,32岁即称为衡阳县公安局局长助理,可谓仕途平坦。

但对于其为何近年来到处找人借钱,以及长期失踪,至今无人知晓。有知情人士表示曾彪已经吸毒多年,但对此说法,衡阳县公安局给予否认。

2015年8月8日,衡阳县公安局在衡阳日报上刊登针对曾彪的公告。公告上写到:曾彪同志,你于2015年7月至今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至今一直未到单位上班,单位多次以各种方式和你联系未果,为此,限你于2015年8月24日之前返回单位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在此期间,本单位从未授权你以单位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你的一切行为均由你个人承担。

但至截止日期,曾彪仍未回到单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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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彪的辞退审批表。受访者供图

【公安局辞退曾彪称其“三观严重扭曲”】

针对曾彪的长期缺岗。2015年8月25日,衡阳县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提请衡阳县委免去曾彪的局长助理职务。9月份,衡阳县委常委研究决定,正式对曾彪予以免职。

此外,衡阳县委常委还要求公安局对曾彪进行跟踪管理,要求政工、纪检从8月25日至12月23日对其每天进行考核。然而,考核期内,曾彪依然旷工未归,且无法取得联系。12月24日,衡阳县公安局党委集体决定,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呈报对曾彪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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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公安局关于辞退曾彪的情况说明。受访者供图

对于曾彪被辞退的原因,在一份衡阳县公安局出具的《关于辞退曾彪同志相关情况说明》中,似乎可以一见端倪:“近两年来,曾彪同志由于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严重扭曲,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社会交往复杂,长期缺岗缺位,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背离了人民警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职业准则,损害了党员干部和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对于情况说明中对曾彪的行为描述,衡阳县公安局不予作出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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