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部门联合签署惩戒失信人备忘录 明确55项惩戒措施
2016-01-21 19:25:03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1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家发改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老赖"将实施55项限制惩戒。是否就此让"老赖"赖无可赖?
近年来,全国法院每年新收执行案件已达300多万件,其中70%以上有财产债务人不主动履行,恶意逃避执行或暴力对抗执行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直指当前"执行难"现象,让"老赖"处于"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最终促使他们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备忘录》中明确联合惩戒对象,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具体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拒绝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
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发改委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在该系统中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联合惩戒单位获取信息后进行惩戒,并将惩戒情况予以反馈,实现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这是截至到目前签署部门最多的一个联合备忘录,达到了44个部门,明确了55项联合惩戒措施,将有效约束违法失信被执行人,促进失信行为的纠正,改善信用环境,通过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备忘录》共提出八类55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置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行业准入、高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
江必新指出,备忘录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惩戒部门多,措施多,二是惩戒力度大,三是影响范围广,涉及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交易安全、食品药品经营、安全生产、政府优惠性补贴、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法定代表人任职、工作人员招录、文明单位参评、旅游、度假、限制出境及定罪处罚等30多个重点领域。四是双向共同惩戒。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截至2015年12月底,已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08.02万例,在各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从去年12月起,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老赖"无法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已与阿里巴巴实现联动,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宝、芝麻信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在互联网生产、经营场景下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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