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首例供热纠纷市民胜诉 法官建议第三方检测解决争议
2016-01-17 11:17:34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兰州1月17日消息(记者王妍)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深冬时节,兰州的气温持续走低,但一些市民家里的暖气并不给力,供暖不利成了部分市民的心头病。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一起供暖纠纷案,因为温度不达标,供热公司退还给住户一年采暖费的20%。这是兰州市首例供热纠纷供热公司判赔案件。
在2014年11月开始供暖后,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某小区的住户张某,明显感觉暖气压力不足,便提出测温,但遭到推诿。张某多方投诉无果后,便将供暖公司起诉至法院。经过城关区法院的一审二审认为,提供暖气的某宾馆有限公司没有有效证据证明其供热是否达标。而张某也享受了相当程度的供暖,因此法院最终综合判定宾馆退还张某2014至2015年度采暖费的20%,即542.9元。案件刚宣判,就引发了兰州市民热议。大家纷纷表示,此案为供暖矛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维权范例。
事实上,《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已经从2015年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在采暖期内,居民家中室温标准为18℃,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以向供热单位投诉。供热单位要在投诉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测温,如确有问题,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解决。
另外,这起案件的办案法官也为采暖户给出了建议,如果居民发现室温不达标,在投诉的同时,也要注意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有效证据,千万不要采用消极拖欠供暖费的办法进行对抗。按照新的管理办法,用户可要求复制保留供暖单位的测温记录;如果对温度是否达标有争议,就可以不在测温记录上签字,还可以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温,以获取有效证据。
但据记者调查,兰州市目前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不完善。这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更多的责任心和相应的监管扶持措施来帮助市民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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