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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为校车安全立法 校车司机不能“刚出炉”

2016-01-12 10:20:01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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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济南1月12日消息(山东台记者于慧施)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校车安全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日前,山东省首次针对校车安全管理进行地方立法,多项措施能否让校车成为最安全的车呢?

《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决议,将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作为教育大省,目前,山东共有各种接送中小学幼儿的车辆15467辆,其中经审批的正规校车有10004辆,包括接送幼儿的1724辆。也就是说,仍有1/3校车是黑户。

很多地方校车管理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未取得使用许可的、非法接送中小学幼儿的车辆,在一些地区依然大量存在;学生合租车辆,乘坐无证运营车、拼装车,超载车辆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未经批准的幼儿园用非法车辆载送孩子现象屡禁不止,这些车辆安全系数低,安全隐患大,实践中也发生了一些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惨痛,迫切需要地方立法,对山东校车安全管理作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

早在2012年4月5日,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同时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条例》的实施办法。山东此次为校车安全立法,旨在重点解决哪些问题呢?依靠条例解决校车管理漏洞,难点在哪?

据悉,《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校车服务提供者指派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必须建立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并保持平台设备和终端设备的完好;随车照管人员维护学生上下车秩序,清点上下车人数,如果发现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必须制止校车开行;鼓励学生监控人举报违反校车管理的行为;校车驾驶员必须满足相应的准驾驶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等6项基础条件;转让校车标牌的最高将处以2000元的罚款。

同时,专家表示,相对于城市,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是校车管理的薄弱地带,黑校车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也比较大。如何将这些偏远地区的学生纳入校车覆盖范围,彻底将黑校车挤出去,不仅需要规范制度的健全,更需要地方政府加强校车投入,让黑校车彻底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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