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劫匪咬伤综治队员 辩称:呼吸困难张口自救
2015-12-15 08:55:01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杨亮 通讯员梁金雄 李雅惠 谭炜杰 珠海一名90后劫匪在法庭上的辩护,让人哭笑不得。盗窃摩托车时被发现,并用嘴咬伤闻讯赶来的综治队员,劫匪辩解当时呼吸困难、张口自救,并非暴力反抗。但这一辩解未获法官采信。
为反抗抓捕咬伤综治队员
这名劫匪名叫方某湛,1992年10月20日出生,去年5月刚因因盗窃罪被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去年7月刑满释放后,方某湛伙同绰号“老二”的人于今年5月携带液压剪、螺丝刀等作案工具,驾驶一台摩托车到珠海市平沙镇盗窃,见银行门口停放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遂拔下防盗报警器,由方某湛负责望风,“老二”用液压剪,剪断摩托车防盗锁。
审理该案的金湾法院称,二人准备各驾驶被盗摩托车离开时,被巡逻的综治队员发现。“老二”持弹簧刀威胁综治队员,后驾驶女装摩托车逃离现场,方某湛为反抗抓捕咬伤综治队员赖某手臂,后被制服。后经鉴定,赖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涉案摩托车价值人民币5438元,公诉机关指控,方某湛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获刑二年六个月
在法庭上,方某湛辩称其只为窃财,没有以暴力方式抗拒抓捕,因综治队员上前将其控制住并压在地上,其感到透不过气,呼吸困难,为了自救,出于潜意识和本能张开口并咬伤综治队员,不构成抢劫罪。
法院审理认为,据现场实施抓捕的多名综治队员证言,现场视频和相关病历资料,可以证实方某湛在盗窃行为被综治队员发现后,采用暴力手段极力挣脱抓捕,和综治队员扭打,其行为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对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近日,方某湛因犯抢劫罪,一审获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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