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与民争利遭质疑 拆迁款有无猫腻?
2015-11-16 09:00:01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16日消息(记者娄书铭)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百户居民拿不到一纸房产证,揭开了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排岭村居民安置房问题的冰山一角。在全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土地如何确权?如何补偿?地方政府存不存在“与民争利”现象呢?
拆迁户疑惑补偿款少了8个亿
老房子不在了,新家还没有房产证,原兰江街道排岭村村支书吴桂林觉得心里很不踏实。排岭村土地到底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这让吴桂林很疑惑。因为按照吴桂林计算,原兰江街道排岭村居民应得拆迁补偿款总额,最起码少了8个亿。
吴桂林:国有土地按照集体土地补偿的,大概是有192户。像我们自建的这种房子,按照国有出让的话,可以赔到1万4500元;如果说按照集体的话,不要房子的补偿大概是5300左右,加起来最少也有8个亿。第二个就是排屋,兰江街道给我们的价格每平方米也就是1300元左右,按照集体土地算,每平方米也要5300元,还有4000块钱,不知道哪里去了?
国有?集体?排岭村的土地到底归谁?
根据浙江省兰溪市公安部门发放的户口本显示,原兰江街道排岭村村民于1993年转为了非农户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但是兰溪市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征地公告,都明确将排岭村土地确认为集体所有,因此引发了部分村民的质疑。
浙江兰溪新闻传媒中心副主任王莹给记者的回应也有些矛盾,一方面她承认排岭村土地为国家所有,另一方面,又认为按照集体补偿没有错。
记者:排岭村在动迁之前已经成为国有的了?
王莹:对,2013年就已经国有了。
记者:但我听说动迁的时候,是按集体给补偿的?
王莹:补偿是两样的。原来老百姓办下来的产权证是集体的,肯定按照集体的 来补偿;但是这个集体的补偿也是很好的,你如果买高层,可以一笔4万。
记者:排岭村是不是都改成城市户口了?
王莹:没有。
记者:所有人一直都是农村户口?
王莹:对,户口没有改。
到底排岭村的土地是国有,还是集体?如果按照集体资产处置,真的会让老百姓得到更大的实惠吗?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有村民质疑:浙江省兰溪市政府、开发商等返还的集体资产分配给了谁,目前缺乏公开的明细清单;先前被抵押的集体资产收益,不知进了谁的腰包?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在兰溪市佳汇置业有限公司找到了现任排岭新村村支书吴瑞康,原本记者想从他的口中得到答案,可是吴瑞康却矢口否认自己就是村支书。
吴瑞康:(村委会)办公室在村里面,不在这里。
记者:您不是?
吴瑞康:不是。
吴瑞康及在场人员:这里是建筑公司,是个企业,村支书你是看不到的。
城镇化背后,与民争利的痛点亟待解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产业部副研究员马庆斌指出,像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排岭村村民所反映的这种情况并非个案,在全国城镇化发展的背后,与民争利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马庆斌:其实这个问题在过去的几年,具有很大的普遍性。比如说,一百块钱的话,地方政府可能得到了20%-30%、动迁的房地产商等一系列商业环节也有百分之几十,落到普通农民头上的很少,也就10%左右。这是为什么我们现在加大对耕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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