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九》实施半个月 我们的网络生活发生哪些改变?
2015-11-15 19:45:01 来源:央视网
《刑法修正案(九)》(简称《刑九》)本月起正式实施,距今半个月整。11月11日下午,亲们淘货正酣之时,中央网信办召开学习宣传《刑法修正案(九)》座谈会,30多位参会代表一一发言。
开这样一个座谈会自有深意,中央网信办副主任王秀军在座谈会上指出,《刑九》增加了维护信息网络安全、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强化了网站主体责任,增设了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犯罪,对促进依法管网、办网、用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意义重大。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雷建斌发言说,《刑九》是刑法历次修正中规模最大的一次。这次修正有很多重要内容,比如取消了九个罪名的死刑,完善了对恐怖活动犯罪的规定,完善了贪污贿赂罪的规定等。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对刑法中涉互联网安全的内容做了补充和完善。
不懂安全的手机控不是网络达人,到底《刑九》关于网络安全有何重要变化,传播君引述四点,与列位密切相关。
1设立诈骗网站、发布诈骗信息单独入罪
现在的网络诈骗行为常常是设立一个非法网站,或者发布一些违法犯罪、虚假的消息,司法机关很难按照传统的做法,将犯罪分子的每一个欺骗行为与一个个的受骗者一一对应,完整还原整个犯罪证据链条。加大了互联网犯罪取证的成本。
为解决这一问题,《刑九》将互联网上这些具有很明显的违法犯罪特征的行为,作为独立犯罪加以规定。
2遭遇网络诽谤可提请公安部门帮助取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指出,这次的修正案对侮辱诽谤、非法获取和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做了新的规定。在此类案件中提供证据有困难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据了解,在侮辱诽谤、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中,只有公安机关可以取证,个人和行政机关都面临取证难的问题。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取证,可以有效地使受害人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3任何机构非法提供、出售个人信息都构成犯罪
以往刑法对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的规定中,只涉及国家机关电信、交通、医疗等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而此次修正案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通过种种活动获得公民个人信息,把信息非法提供或出售给他人都构成犯罪。
4在网上编造传播4类谣言可认定为犯罪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次修正案新增加与谣言有关的犯罪。雷建斌解释,过去发生的讲飞机上有炸弹等,这种行为《刑法》原来就有规定,作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追究。这次将范围扩大到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这4种情况。
按照这一规定,是不是以后网络发言自由都要受限制了?周汉华解释,这次规定只是针对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谣言,其他正常的言论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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