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14年刑满后饿死在回家途中 姐姐上访15年
2015-11-12 19:40:58 来源:九派新闻
高耀新在坐满14年牢之后却再也回不了家了。
他饿死在了异乡的回家途中,尸体被发现时,他出狱正好一个月。
至今,我们无法知道他出狱的那一个月里发生了什么,只有目击的村民讲述看到濒死时的高耀新不知道找人要吃的。
监狱称,他们在高耀新的姐姐高友栓最后一次探监时已经告知其释放时间,并且在释放时给高耀新发放了回家路费。高友栓则称,她没有得到通知,并且监狱也没有通知高耀新原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
今年九月,法院判定监狱方面负有一定责任,应予赔偿和道歉。这张判决距离高耀新死亡已经过去了十五年。
事发距今已经近三十年。1986年8月11日,高耀新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翌日,高被监视居住。10月30日,高被逮捕。
1990年11月22日,洛宁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耀新有期徒刑15年。此判决认定,高耀新系病态人格,具有部分责任能力。判决生效后,高被押送至服刑监狱--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的河南省第四监狱。
由于改造积极,高耀新在狱中曾担任“纪律组长”。监狱出具的《减刑呈批表》和《减刑刑事裁定书》显示,高耀新服刑期间“起模范带头作用,生产劳动中带领一个小组加班加点,出大力流大汗,较好完成任务,被记功一次”。
服刑两年后,经洛阳中院裁定,高耀新获得减刑一年。
2000年8月11日,高耀新终于刑满。监狱干警给了高20块钱回家路费,将他送上了去洛宁的公共汽车,并买了车票,跟司机交代了高耀新到洛宁下车。监狱干警称,高耀新坚持要自己回家。
一个月后,高耀新的尸体在洛宁赵村乡东山底村后山被村民发现。
高耀新被释放半个月后,他的姐姐高友栓前去监狱探监。直到此时,她才得知弟弟已被释放。高耀新父母早亡且没有配偶,更没有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高友栓是他唯一的近亲属。
9月14日,高友栓找到了弟弟的尸体。两天后,她将弟弟的尸体运回洛宁县马店乡关庙村陈北组土葬。
弟弟死后,高友栓多次到最高法、司法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洛宁县委等单位信访,反映第四监狱违法释放其弟高耀新导致其饿死山中,要求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在 压力之下,第四监狱于2006年10月与高友栓签订协议,约定“原河南省第四监狱服刑人员高耀新因刑满释放后下落不明,其家庭生活困难,根据高耀新家庭实 际情况,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第四监狱与高耀新协商,第四监狱一次性救济高耀新亲属一万元。高耀新亲属对第四监狱的关怀表示感谢,不再提出任何要求”。该协 议由高友栓签字、领款。
然而高友栓的上访没有停止,她坚持要求第四监狱进行赔偿,并向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2015年1月8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对“高友栓申请第四监狱国家赔偿案”做出复议决定。
复议认为,高耀新之死系其刑满释放后自行走失所致,并非监狱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高耀新人身权所致,该案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决定称,赔偿请求人所提出的赔偿申请明显超过法定时效,赔偿请求人的申请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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