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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身家银行劫犯落网 警方:非法所得利益依法没收

2015-10-29 12:16:56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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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抢来的钱投资,16年间,驻马店人石某群“华丽转变”,成了亿万富翁。

昨日,《河南商报》报道了郑州16年前特大抢劫案告破一事,引发热议:用抢得的“第一桶金”投资,发展到资产过亿,这些资产是否合法?又将如何处理呢?

【疑问】

当事人上亿资产咋处理?

据石某群讲述,他先后出资在驻马店当地投资注册了酒店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贸易公司等公司,并成立了房地产开发公司。有资料显示,其公司开发了当地的“美景天中商住小区”项目,短短几年时间开发十几万平方米,实现利税600万余元。2008年被驻马店市建委授予“最诚信价值企业”等称号。

在百度驻马店贴吧,河南商报记者搜索发现,一名业主对石某群开发的小区表示不满:“楼前的绿化带被开发商建成自己的别墅,入住两年多暖气也不能用。”

“买他盖的房子是不是被坑了?”得知石某群被抓后,一位业主担忧。

不过,相比业主们的担忧,更多的读者则对另一个问题很感兴趣,那就是嫌犯石某群目前拥有的上亿资产,“这么多钱,算合法收入吗?该如何处理?”“如果是用抢来的钱起家赚得亿万资产,是否应当没收?”

【警方】

非法所得形成的盈利

会依法予以没收

就读者对于石某群的资产如何处理的疑问,昨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联系了侦破此案的一位民警。“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调查取证都需要充分的证据。”他说,石某群成立了公司,还有许多债权债务,“抢劫所得的钱肯定能冻结予以没收,彰显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至于他目前所有的收入是否合法,关键在于界定是否属于赃款赃物产生的孳息。”该民警说,石某群抢劫的非法所得形成的盈利会依法予以没收,“用抢的钱投资挣的钱肯定会被没收。”

“例如贷款产生的合法收益或其他资产需要直接证据证明与非法所得是否有关。”他还提到,合法的债权债务是受法律保护的。“最后还是要看调查结果,等法院的判决。”

【律师】

不排除当事人

在经营中的智慧和能力

“原始资金属于非法所得,还要看有没有亲朋好友的投资或者贷款,促成后期的财富远远大于当时的犯罪所得。”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波认为,不排除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的智慧和能力,包括后来的融资贷款,使当事人获得了数亿财富,“这些收入不能全部磨灭,需要办案机关对资产进行审查。”

陈波认为,如果石某群将抢的钱财挥霍一空,应当全额追赃,“像他这种不仅没有挥霍,后期财富反而增加,就需要强有力的证据去证明了,进行资产审查,由办案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专家】

得有充分证据证明

现有资产与非法所得关系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认为,由赃款产生的收益应当收缴,“有证据证明后来的资产都是由非法所得的原始资金投资产生的,予以追缴没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现在的资产与非法所得关系的话,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比如偷了一头母牛,生了几个小牛犊,显然全部都要没收;或者用贪污的钱去放贷收息,也是要一并没收的。”刘德法说,在石某群财富积累的16年中,是否有股东加入以及是否贷款借款,需要办案机关大量的证据证明客观事实。

“侦查机关以充分的证据证实全部或一部分来自于赃款投资产生的收益,查封冻结最后由法院判定进行追缴没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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