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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15%的案件由院庭长办理 杜绝“露面敲槌”

2015-10-29 11:56:20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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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0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今年1至10月,北京法院收案491418件,同比上升18.3%,增加76016件;全市三级法院873名院庭长共办理各类案件58239件,占全部结案数量的15.5%。“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的司法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北京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司主任袁远介绍了全市三级法院在推进院庭长办案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和成效。在北京一中院,院庭长带头落实庭前会议、证据交换以及庭前阅卷等庭前准备程序,亲自进行询问、开庭审理、参与调解以及制作裁判文书,坚决避免“露面敲槌”。北京四中院按照三名副院长的专业特长和分管领域,分别带头在民事、刑事、行政审判领域开展专业化审判。北京东城法院规定院庭长的办案职责为不固定合议庭,不办串案,不办简易案件,不由他人代办案件,由本人亲自承办有重大影响、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袁远认为,院庭长办案最大的作用就是“引领和示范”,尤其是对青年法官的“传、帮、带”。

有参加一起上边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的当事人形容,院庭长办案,感觉就像在医院挂上了“专家号”一样。此案的主审法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认为,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能够让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是我国第一家知识产权审判庭的首任庭长、副院长陈锦川、宋鱼水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庭长姜颖、张晓津、张晓霞被评委北京审判业务专家,他们亲自审案是法院权威和公正的最好代言。宋鱼水说:“院庭长首先是法官,办案是题中应有之义,以前院庭长不办案是因为存在理念认识上的偏差,我们现在正在逐步纠正这一理念。”

宋鱼水还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实行“院长开庭周”,规定院长、副院长每月至少固定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庭审理案件。“院庭长办案,让我们免去了当了领导,丢到专业的担忧。”

北京昌平法院制订《院长、庭长承办案件规定》《全员办案实施办法》,对院庭长办案的数量、类型、标准等进行了全面规定,分岗定责。截止目前,这个法院院庭长共收案8900件,审结7221件,分别占全院的收、结案的36%和37%。“作为院长,我首先是一名法官。”昌平法院院长张雯认为,院庭长办案必须对案件的审理、宣判、答疑的全过程负责到底。

对于面临的问题,宋鱼水坦言,行政事务繁多,与院庭长办案的制度要求会产生一定冲突‘院庭长办案考核的量化考评等机制尚未明确;院庭长合议庭的组成、运行和管理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很多制度是在实践中倒逼出来的,我们正在探索。”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张雯认为,院庭长办案要选择疑难复杂的案件,了解一类型案件的审理,跟审判指导、审判调研相结合。

北京高院还发布,今年1到10月,北京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9%,同比上升0.05个白风电,法定审限内结案数量368568件,同比上升11.6%,法官人均结案数为86件,同比上升10.7%,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6.5%,同比上诉1.9个百分点。

原标题:北京法院:15%的案件由院庭长办理 杜绝“露面敲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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