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研成果可以自主支配了!
2015-10-29 09:08:56 来源:央广网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介绍说,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调动单位积极性,对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今后可以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在扣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发生费用后,对发明人、共同发明人、科研负责人等重要贡献人员或团队的奖励比例不低于70%、不超过95%,团队负责人有内部收益分配权。
作为一线的科研工作者,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刘澄表示,听到这则消息,第一反应是“非常振奋”。
刘澄:我们听到这个消息,作为一个科技者非常振奋,应该说为知识分子的科研成果走向市场,我觉得打开了大门,并且打开了一扇方便的大门。知识分子可以理直气壮地从事研发,并且通过各种手段可以使得自己的成果能够在生产实践中发挥作用、落地生根。
或成中国版《拜杜法案》 激发我国创新活力
长期观察中美两国创新体制的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讲师魏武挥说,美国曾经也遭遇过中国科研工作者的尴尬处境:公立大学里花财政钱做的科研,成果最后算谁的?最后美国以一部《拜杜法案》,成功扫除了科研转化道路的障碍,让美国一跃成为创新驱动型国家。
魏武挥:确实有很多高科技项目,很多企业其实并不愿意投入,因为比较早期的基础研究风险很大。只有很多高校才愿意做,企业不愿意做。美国也看到类似的问题,很多高校属于公立大学,一旦出了成果之后到底算谁的。《拜杜法案》做了调整,研究人员有所谓的处置权,包括有优先入股权,这样能够极大的调动高校进行基础研究的兴趣和热度。
新闻链接:美国《拜杜法案》1980年由国会通过,1984年又进行了修改。它使私人部门享有联邦资助科研成果的专利权成为可能,从而产生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强大动力。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为政府、科研机构、产业界三方合作,共同致力于政府资助研发成果的商业运用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激励,由此加快了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步伐,使得美国在全球竞争中能够继续维持其技术优势,促进了经济繁荣。山东这次的科研成果转化改革,能否成为中国版《拜杜法案》,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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