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将鱼塘转租4千元 塘内被倒淤泥遭判赔400万
2015-10-29 04:26:25 来源:信息时报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一名残疾老农民方运双没想到,因为每月4000元转租款,自己惹上了400万元的侵权官司。四年前,方运双将承包村委会的两个鱼塘转租给太和镇村民谭耀洪后,鱼塘被用于倾倒110车工业淤泥,遭到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的公益诉讼,而谭耀洪下落不明,方运双一审被判连带赔偿409万余元。昨日该案二审庭审,未当庭宣判。
事件回顾 为蝇头小利惹百万官司
方运双是白云区钟落潭镇白土村一个普通农民,上了年纪,文化程度不高,因身患残疾出入得靠拐杖和残疾三轮车。2011年,方运双以月租4000元价格,将向村委会承包的两个鱼塘转租给太和镇石湖村村民谭耀洪。
从当年9月1日起,谭耀洪用车辆运送并向鱼塘倾倒不明固体污泥约110车共千余吨。污泥散发出阵阵恶臭,引发周边村民投诉。2012年8月,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评估认为,要恢复池塘养殖功能,污染物处理费约需409万元。
白云区环保部门与检察机关配合启动民事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了由合适主体——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向方运双和谭耀洪提起公益诉讼。然而,谭耀洪自此下落不明,检方认为方运双有连带赔偿的责任。
方运双及其委托律师“喊冤”,屡屡提出环境污染的地方很多,为何这么多机关单位揪着自家鱼塘不放。面对一审判决的409万元巨额赔偿,方运双辩称自己也是受害人,并没有共同侵权的主观恶意,也不存在过错,而且以其自身能力和文化程度,没有办法预知如此严重的后果。
庭审焦点
鱼塘主是否应承担污染责任?
昨日庭上,方运双本人并未到庭,其代理律师一人出庭上诉。而谭耀洪经法院多次传唤未到庭,仍下落不明。白云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作为“支持起诉人”列席庭审,坐在中华环保联合会代理人一边。广州中院对环保公益诉讼二审案件颇为关注,安排了副院长余明永、知产庭庭长黎炽森等5名法官出庭审理。
对于方运双到底需不需要承担污染环境的法律责任,方运双的律师与中华环保联合会的代理人展开了论述。
方运双是不是受害人?
被告说法
农民有时会采用“土法”向鱼塘倾倒淤泥来增加“肥力”,方运双并不知道淤泥的铜锌等重金属超标,也是受害人。
原告反驳
方运双并不是受害人,其每年获利3万元,对倾倒淤泥有帮助、教唆的作用,应承担连带责任。
鱼塘已修复,不用赔偿了?
方运双在事后抽干鱼塘水,散石灰粉,日晒了很久后重新养鱼。涉事鱼塘没再发生死鱼的现象,方运双的家人一直在吃鱼塘养的鱼,周边的植物也生长得很好。鱼塘已自然修复。
鱼塘能养鱼不能证明达到了国家环保标准,鱼塘发挥自我修复需要利用矿物质、水资源等公共资源,并不能免除污染者的侵权责任。铜锌的污染对水中生物危害很大,而且可以通过食物链进入其他生物和人体内引发疾病。方运双至今没有采取积极措施修复鱼塘,充分表明他漠视环境污染的危害。
两院通报
广州环境公益案件很少
据悉,该案是广东省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支持起诉人”出庭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国首宗检察机关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提起的土壤受污染公益诉讼案件。
昨日上午庭审结束后,广州市中院和广州市检察院联合召开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通报会。据介绍,早在2008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就开始探索公益诉讼工作,截至昨日,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宗,支持起诉1宗。而据广州中院统计,“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相关案件数量不足”。2015年2月10日到10月20日,该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142件。副院长余明永指出,由于取证难,需要评估鉴定的技术力量,大量的实地调查、人员和财力,对公益组织的实力要求很高。
此外,庭长黎炽森认为,公益诉讼判决的赔偿款项依法要专款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环境,原告没有营利,却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费用,这也是影响公益团体积极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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