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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举行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立法听证 归责、理赔引多方激辩

2015-10-27 17:31:22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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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南昌10月27日消息(江西台记者王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为有效预防和依法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江西省首部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立法今天上午举行听证会,就创建第三方调解平台等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听证中,大家在学校、家长以及有关部门的预防职责、责任的划分方面要尽量规定得更具体更清晰,第三方调解平台的设立非常必要等方面达成了共识,然而在归责原则、调解的具体程序、保险理赔依据等方面仍持有不同意见。听证会现场进行了激烈的质证和辩论。

保险公司代表谭建初指出,根据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中提到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做为保险理赔的依据没有问题,但自行和解协议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教育行政部门行政调解协议书只是在双方共同意愿下达成最终的赔偿金额,并未对事实进行认定或对责任进行划分,在未经保险人的同意下,是无法做为理赔依据的。

教育主管部门代表何明则认为,不承认其他三种协议书的说法是不妥的。因为条款中四种协议所说的依据,只是进行理赔的依据。赔多少,怎么陪,还需要按照保险理赔协议中相关理赔标准的约定进行赔付,所以三种协议书作为理赔依据的规定是合情合理合规的。

校方代表周万华认为,纵观条例全文,对校方的责任做了详尽的规定,而对学生和家长的责任规定少之又少。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在发言中对学校追加种种责任限制,认为这样就使条例变成了针对校方的条例。所以坚决反对草案第31条中在第三方责任外,又加上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制定,涉及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级各类学校,因此立法的难度比较大。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军表示,这次听证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会后,将在认真梳理后制作听证报告,作为修改法规草案的依据。同时,听证报告还将提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参考。

同时表示,在今后的地方立法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立法项目的征集要在听取公众意见上多下功夫;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要坚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建立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要健全立法论证、听证、评估机制,特别是立法听证会要做到常态化平民化小型化。

原标题:江西举行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立法听证 归责、理赔引多方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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