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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实施新规 车辆行人不让救护车将受罚

2015-10-26 23:03:00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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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乌鲁木齐10月26日消息(记者张雷 乌鲁木齐台记者海婷)从今天开始,《乌鲁木齐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于不按照规定为执行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让行的车辆、行人,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进行处理。

今天上午11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120急救站的电话响起,钱塘江路三建东区5号楼的一位伤者需要紧急救治。急救站医护人员在两分钟内准备就绪出发,一路畅行,然而车子走到七一酱园桥下,一辆银灰色小车却在超车道上缓慢行驶。

急救车司机对记者说:“干着急没办法,像这种情况几乎每天都能碰见。”

而在接到伤者送回医院的路上,记者欣喜地看到,红绿灯前,在救护车前面的三辆车自觉地避让,为救助留出了一条通道。

急救站护士长李建芳介绍:“心脑血管病的病人比较多,如果不及时治病的话,不是致死就是致残。心梗是分秒必争的,我们要快速地给予急救可能就可以挽回生命。”

《乌鲁木齐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因为让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而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免予处罚。常年在西大桥执勤的交警折星宇说:“救护车只要拉警笛过来,不管哪个方向在放行的话,我们都会把其它方向的车辆先暂时停止,救护车这个方向的车抓紧时间先放,救护车先过去。”

据了解,乌鲁木齐120急救中心拥有30辆救护车,这意味着乌鲁木齐市每万人仅有0.08辆急救车,目前,所有救护车已全部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今后,记录仪将拍下社会车辆没有避让救护车的违法行为,在甄别之后,将有效证据移交交警部门,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200元,记3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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