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价目录》今天公布:将推进政府定价权力清单化
2015-10-21 11:51:10 来源:央广网
以现行的目录和国际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相比较,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
首先,定价范围大幅缩减。定价种类由13种减少到7种,约减少46%;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约减少80%左右。而在保留的20项中,以国家发改委为主管理的有13项,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管理的有7项。
第二,在定价项目层面,进一步清单化。保留的定价项目均以清单化的形式列出,逐项明确具体定价的内容和范围。此外,对目前仍暂时按照现行办法管理的,将视改革进程等因素适时开放,或调整管理方式的部分目录,部分项目在目录表中也逐项做了说明。
第三,修改目录名称。根据价格法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将目录名称修改为《中央定价目录》,不再延用现行的目录名称。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国家发改委其实已经批复了30个省的定价目录,就差一个省份还没有公布,近期也将完成。地方定价目录平均缩减范围已达到55%,幅度很大。
截至9月底,已有17个省对外公布了修订后的《地方定价目录》,其他省份也将在近期陆续公布。不管是《中央定价目录》还是《地方定价目录》,保留的定价项目基本上都属于重要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的自然垄断环节。
据发改委胡祖才的介绍,将建立年度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视价格体制机制的改革进程及市场经营程度,及时调整有关定价项目和管理方式。
《中央定价目录》是价格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青岛“天价虾”事件属于价格行为不规范情况,有了《中央定价目录》,情况有可能会改变。
据胡祖才介绍,关于推进改革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经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印发,现在共有26条,也将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当前和今后的价格改革进行总体部署,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要基本放开,政府定价主要用在重要公益事业,重要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的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将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机制、价格监管制度和执法体系将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也将基本健全,这是未来的大概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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