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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深改首份配套措施出台 专家解析不是恋爱而是一场婚姻

2015-09-26 09:16:58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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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9月25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革,不少国有企业陆续上市。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与发展,截止到2014年,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占到我国经济总量的约三分之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如何继续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也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话题。

近日,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这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的首份配套措施。

《意见》规定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细则,并要求在6大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未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继续发展,将给国企带来怎样的变化?

《意见》显示,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外资资本都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国企混改。例如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未来,混合所有制经济当中,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甚至外资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将会成为常态。

那么如此各异的资本形式植入到国企改革中,是否会出现“排异反应”?

经济学家张连起认为:混合所有制要理解为不是一次恋爱而是一场婚姻。排异反应主要的原因就是是不是能形成有效制衡、平等保护的治理结构。能不能让各类出资人权利得到平等的保护,因为现在非国有资本中小股东的话语权,话事权得不到尊重,被大股东侵害往往成为一个长事态化的事件。应该说解决排异反应很大程度上需要建立合法合规的治理结构,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市场化基地的约束机制。

《意见》特别指出,在重要通信基础设施,国防军工等六大领域应由国资主导,保持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这在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看来,首次明确的“负面清单”无疑是为未来社会资本更好的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划出了路线图。

李锦说,哪些行业可以混改的,哪些行业是不可以混改的,这样可以让外部资本看清楚了,让他们大胆的进入,在李锦看来,这个内容是最关键,最大的亮点。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企业国有产权或国有股权转让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对民间投资主体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李锦说,这完全是出于对社会资本的保护而为之。这条也非常重要,因为很多企业自身并不想变化,尤其不希望民资进来,于是加了很多附加条件,多数企业自己加的,而不是国家规定的,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玻璃门”、“旋转门”现象,你看他们是进来了,但是转一圈又出来了,这次提出不加任何附加条件是对这些企业,尤其是对带有垄断性质的,不愿意别人参与的企业的一种严格要求,这一条是保护民营企业的积极性,让他们进来减少阻力。

而对于外界关注的央企集团层面的改革,记者注意到,《意见》对国企子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混改要求却不尽相同,对于国企子公司要“引导”,而对集团公司的混改则是“探索”。

李锦分析,这主要是考虑到推进混改要稳妥进行,毕竟集团公司混改面临的困难多、风险大。《意见》第16条规定,政府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股东不得干预企业日常运营,确保企业治理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到位。

李锦认为,毫无疑问,这样的改变会让国企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市场经营主体,并建立全新的现代企业制度。过去的国有经济,出资人代表职业经理人都是由政府任命的。混合所有制后的职业经理人,也就是总经理为代表的职业经理人要从市场聘任,这是改革的一个突破。混合所有制按照这个执行将会走在前面,这条规定还是很重要的。

三中全会之后,几乎所有公布国企改革意见的省份都提出混改的目标,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认为,随着《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的推出,混合所有制会让中国的经济“大有可为”。

张春晓指出,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不是说要把原有的国有资产那一块儿蛋糕给切去,是说我们要引进优秀的战略投资者,把存量资产做大,把蛋糕做大。

原标题:国企深改首份配套措施出台 专家解析不是恋爱而是一场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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