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报15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2015-09-22 18:23: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昌9月22日电 (记者 王剑)2015年中秋、国庆节前,江西省纪委监察厅一次性通报曝光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该省上饶市广丰区政协副主席翁小玲在区政协和区总工会重复领取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电话费补贴、烤火费和降温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兼任的区总工会主席职务。
22日,抚州市纪委通报7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上饶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新余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据上饶市纪委通报,翁小玲在兼任上饶市广丰区总工会主席期间,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费、违规发放区工人文化宫综合楼工程建设加班费,其个人在区政协和区总工会重复领取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电话费补贴、烤火费和降温费。翁小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区总工会主席职务。
上述通报要求,临近中秋、国庆假期,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确保廉洁过节。
今年以来,抚州市纪委聚焦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今年6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
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原连源村党支部负责人邓雅明任职期间,该村村委会以虚列开支、虚列误工补贴等方式挪用集体资金共计41900元,虚造村民“计生举报奖”的方式套取计划生育专项资金42180元,用于购买土特产赠送给相关单位和发放村干部下乡费和绩效工资,其中,邓雅明领取13800元,原连源村村长陈兴平领取4600元,连源村出纳程木英领取4600元。
黎川县纪委给予邓雅明、陈兴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程木英党内警告处分。
据新余市纪委通报,2014年国庆期间,该市河下镇违规给每个干部职工超标准发放了三天的旅游码头值班及维稳值班费,共计58175元;2015年春节期间,河下镇违规给每个干部职工超标准发放了两天的值班费,共计49063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有关规定。
经新余市仙女湖区纪委研究并报仙女湖区委批准同意,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河下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胡伟文党内警告处分,对河下镇党委书记、镇长诫勉谈话,收缴违规发放款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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