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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联合抵制 温州牛卧龙村生态公墓获批十年难动工

2015-09-21 18:37:04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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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温州9月21日消息(记者吴喆华 实习记者王淮锋)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温州的听众给央广新闻热线打来电话,反映温州苍南金乡镇的牛卧龙村,早在2007年就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复立项建设“苍南县卧龙山生态陵园”,但由于当地村民的激烈反对,至今建设单位没能进场施工。那么,这个“卧龙山生态陵园”的选址是否合理,征地是否经过了村民同意?

温州苍南县金乡镇牛卧龙村村口,有两株树龄215年的古榕树,榕树东侧不远 ,村口以西,正是规划的苍南县卧龙山生态陵园所在地。这个项目是金乡镇早在2005年就完成招商引资的项目,由苍南县卧龙生态开发公司投资建设。然而十年时间过去了,开发商至今没能进场施工。

开发商代表李女士:我们就是亏死了,眼泪都流干了,几千万投进去一直到现在。开招商这块,全部手续很齐的,我们是招商引资的。2002年我们正式跑这个项目,从省里跑出来了,也是很辛苦的,2007年正式挂牌的,然后这里的农民就不肯了。

苍南县卧龙生态陵园为2007年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复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1.54亿元,总规划建设用地208亩,其中,项目一期用地51亩,项目开发商已于2008年11月18日,获得了一期工程的土地证。

开发商试图进村施工,但每次都遭遇村民的强烈抵制,双方甚至发生过冲突。牛卧龙村村民顾跃波说,被征用的51亩土地中,他和几位村民的20余亩土地至今没有领取补偿款。

顾跃波:22亩多地,我们几个人都没有征地,没有给他钱拿过来。

现任村委会主任黄方善和村支部书记黄兆品都告诉记者,现在大部分村民都不同意建设卧龙山生态陵园。

村长:村民大部分不同意 不赞成。

村支书:我们农村人嘛,都说这个项目不好,其他项目我们是欢迎的。反对的是多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征地要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涉及村民重要利益的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那么,生态公墓当初征地时是否听取了村民的意见?继续来听记者的报道。

在金乡镇有关部门提交给苍南县国土部门的征地材料里,有一份《牛卧龙村村民大会决议》,决议里这样写“村民同意苍南县卧龙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在牛卧龙村的土地上建设经营旅游、生态陵园等项目。村民黄兆熊:

黄兆熊:这个我们大部分村民都不知道 是村干部、镇干部通过暗箱操作。

决议盖有牛卧龙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但没有落款时间,据时任村支部书记黄兆鹏回忆,应该是2007年前后。现任村委会主任黄方善说,这份决议存在代签的情况。

村长:我问了里面所签名的那些 都说自己没有签,说是代签的,可能是假的。

时任村支部书记黄兆鹏也承认,他也替兄弟签了名。这份决议里有村民“黄同清”的名字,但据了解,该村并没有这个人。而决议中的村民“黄昌新”则告诉记者,他没有签字。

黄昌新:这不是我写的,我也不知道,我在外面做生意。

这份决议里部分笔迹相近,48个人则代表了牛卧龙村1300余人的意见。时任村委会主任陈加周说,这份决议就是走个形式。

陈加周:说实话这个是走形式。

原金乡镇土管所陈所长告诉记者,这份决议是苍南县国土局征地时要求提供的。

陈所长:当时的是上面的政策就怕村民反悔,征地当中必须 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因为集体土地的决定权也不是村委会,是村民代表大会。

也就是说,虽然这51亩土地获得了土地证,但牛卧龙村提供的村民大会决议涉嫌造假。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表示,征收村集体土地并不是必须要经过村民大会决议,但如果认为有必要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如果这份决议的签字人数不够,决议也就是无效的。

王锡锌:决议无效有可能有两个,一个是违法了程序,另一个涉嫌代签造假,都会导致无效。如果导致无效的话,经过了村民大会,有人签字了,可能构成这个征地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因此会导致最后批准征地是非法的。

部分村民找了现任金乡镇的镇长谢磊,对于村民大会决议涉嫌造假,谢磊说他只相信上级部门盖章的手续,这个项目还是要推进。作为省里批复的项目,县政府要考核镇领导的完成情况。

谢磊:他项目给你落地了,五年十年推不进去,怎么没压力?他要考核的,所以政府这几年压力大,政府这几年工作难度大,动不动要追责,还说不定还要受老百姓骂和企业家骂,这就是当今乡镇政府的一个困惑。他要考核你的。

据了解金乡镇纪委已经要求分管民政的人武部长陈庆泽调查决议造假一事,但陈庆泽说,调查至今没有开展。截至记者发稿,苍南县有关部门并未就公墓问题给予回应。

原标题:村民联合抵制 温州牛卧龙村生态公墓获批十年难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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