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具缴存证明流程
2015-09-18 03:52:00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北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外省市购房,申请贷款,如需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前往北京的公积金部门开具。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流程。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去年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执行新政,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为更好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建立和完善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接续、贷款协调机制。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北京缴存职工去外地购房,如需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前往北京公积金部门开具。
外省购房,北京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流程
北京地方缴存人在外省市购房、申请贷款,需要出具当地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流程。
缴存人要提供当地空白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9个城区管理部(方庄、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中关村、西客站管理部)的缴存人
先到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开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再持“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及空白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到其开户管理部。管理部按照“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上的信息及其缴存情况将制式证明填写完整,加盖管理部业务章。
10个郊区县管理部(房山、门头沟、大兴、通州、顺义、平谷、密云、昌平、怀柔、延庆管理部)的缴存人
直接向其开户管理部申请,由管理部将其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填写完整,加盖管理部业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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