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丈夫打残儿子妻子诉撤销其监护权 为全国首例

2015-09-16 03:26:13 来源:北京青年报

评论

\

昨天下午,程女士与乐乐拿到了通州法院的立案通知书。

\

四部委撤销监护权《意见》参与人佟丽华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

在经历了整整三周的焦急等待后,昨天,程女士从法律援助律师张红云处得到消息:对于自己起诉撤销丈夫监护权的案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这标志着该起全国首例夫妻间“夺权之诉”迈入法律门槛。

首例夫妻间撤销监护权诉讼被法院受理

今年6月,刚刚出生两个多月的男婴乐乐被亲生父亲毒打致残,随后其父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丈夫给儿子造成重创,乐乐的妈妈程女士曾一度想为他开脱,但她最终决定选择离婚,并起诉剥夺他对儿子的监护权。

这是今年1月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后,全国首例由未成年受害人母亲提起的监护资格撤销之诉。

程女士在通州小圣庙村租房的房东李重喜,曾亲眼目睹警方抓捕李某过程。“他看上去很镇定。一边穿衣服,一边指着桌上的半瓶敌敌畏说,‘能让我先把这个喝下去吗?’”羁押在通州看守所后,李某的态度也像“过山车”般大起大落。从最初的“狂妄”到开始关心儿子的伤情,甚至曾提出可以捐出身上的器官救助儿子。

“一切都晚了。我现在只想让他得到重判。”程女士说,她希望能重新再请法医给乐乐做一次伤情鉴定。“乐乐的脑部核磁扫描刚刚出来,医生说他脑萎缩后,功能正常的组织已经从不久前的三分之一,缩小到现在的十分之一。并且如果不马上做脑积液引流,会随时有危险。”自被父亲重殴后,乐乐的伤情发展一直在恶化,从最初的轻伤一级,发展到重伤二级。本周,乐乐将进行第三次脑积液引流手术。

孩子的母亲提出撤销监护权是否为多此一举的“形式突破”?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四部委《意见》参与制定者、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对于受父母侵害的未成年人来说,撤销监护权只是难度不小的第一步,但新制度的实施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母亲“放任”悲剧发生是否该拥有监护资格

北青报:乐乐妈妈准备提起诉讼撤销丈夫监护权的报道引起了很多关注。不少网友除了抨击虐打孩子的父亲,对乐乐妈妈“不作为”、放任悲剧的发生也提出质疑,认为她也没有对孩子的监护资格。

佟丽华:对乐乐母亲是否还能拥有监护资格,我相信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我的意见是,不要轻易提及其母的监护资格撤销问题,她本人也是家暴的受害者。而在乐乐就医后,她一直守在一旁,不离不弃,也算是为自己过往的“失守”赎罪。

尽管我是撤销监护资格坚定的推动者,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撤销监护人资格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因为从大的方向看,孩子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还是最好的。如果我们抓住她曾经的监护瑕疵不放,她真的破罐破摔,扔下乐乐跑了……谁能有解决办法?

北青报:她提起撤销丈夫监护权的举动是否多次一举呢?有律师认为,没必要单提撤销监护权,只要乐乐父母离异,父亲入罪后对乐乐的监护资格就自动转移了。

佟丽华:今年1月1日四部委《意见》实施后,这是全国首例由未成年人母亲提起的撤销父亲监护权的诉讼,是具有历史意义的突破。作为有过错的母亲,她能通过法律的形式,在施害父亲和受害孩子之间,设置一道“屏障”,把丈夫永远挡在“警戒线”外,这是需要勇气的。

夫妻离婚以后,确定的是直接抚养人和非直接抚养人,乐乐的父亲作为非直接抚养人,仍然还是监护人,还拥有探视权和教育权,这是个基础。这个父亲如此恶劣,如果不撤销其监护权,如果存在监护关系,依据中国的法律,他出狱后,还随时可以探视孩子,孩子长大了还要对其他赡养义务。

北青报:乐乐的父亲在看守所接受讯问时,曾经说,“我打的是我的亲生儿子……我不能管教我自己儿子吗?”

佟丽华:他的“不服”代表了部分施暴父母的认识误区和法律盲点。很多父母不明白,孩子虽然是你生的,但他有独立的权益,他不是你的私人财产。

在欧美国家,未成年人不仅被视为被监护对象,更被看作国家财富。一旦监护责任缺失,社区、民间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都有权检举、控告,甚至通过司法程序剥夺其监护权。

孩子并非父母的私有财产,法律也没给父母侵害子女的特权。乐乐案的意义在于,要通过这种方式向社会传达,法律没给父母侵害孩子的特权,而即使是法定监护人,也没人为你的监护权“打包票”。

监护资格被撤销之后仍然有诸多难题待解

北青报:如果乐乐的母亲没有提出撤销丈夫监护资格,由谁来提出撤销呢?

佟丽华:幸好乐乐的母亲提了。否则,真可能面临“两不靠”的困境。因为如果母亲不提,其他亲属很难提起这个诉讼。然后,就是村镇一级组织。她的家乡在山东潍坊的农村,她来到北京后,又在通州租房。到底是由山东潍坊原籍的村镇组织,还是由暂住地北京通州的村镇组织提出,完全没明确。

当然发生在北京,北京的民政部门可以提起诉讼,没人提起撤销资格诉讼,案件就应由政府提起。这是政策制定过程中,我一直在强调的原则:如果没人愿意提起撤销诉讼,民政部门要兜底。

在撤销监护资格谁提起问题上,从长远来说,民政部门应代表国家与政府扮演主要角色,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其他人提起诉讼都面临问题:孩子谁来抚养,谁来担负责任。政府提起诉讼可以解决这个最关键问题,因为政府有足够的力量来担负这样的结果责任。

北青报:乐乐经过法医鉴定是重伤二级,现在恢复的情况也不太好。乐乐的母亲已经失业,现在她就面临无法单独抚养这个孩子的情况。

佟丽华:丈夫监护权撤销之后,对乐乐母亲的帮扶和监督该由谁来负责,这是接下来要面对的难题。如果乐乐爸被判刑,也被撤销了监护资格,就要由母亲单独抚养乐乐。谁来监督她,谁来帮扶她?现有制度并不明确。

她的老家在山东,暂住地在通州区,到底是由流入地还是流出地担负相关责任,很难说清楚。作为《意见》制定的参与者之一,我记得非常清楚,规定上用了“驻所地”这一说法。至于是流入地还是流出地的“驻所地”,由北京来管还是山东来管,规定上说得很模糊,甚至可以说是“回避”了。

统计显示,我国现有城市流动儿童四千万人。也就是说,这四千万未成年人,都有流出地和流入地之说。如果发生被监护人侵害事件,到底是由流出地还是流入地的相关部门负责呢?《意见》在这里打了擦边球,用了“驻所地”一说,而哪里的驻所地则没有明确。

原标题:丈夫打残儿子妻子诉撤销其监护权 为全国首例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