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司法机关签署“1+4”合作协议 律师诚信系统将互通
2015-09-11 11:29:07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三方签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卢世昱 摄
中国青年网北京9月10日电(见习记者 卢世昱)10日上午,京津冀三省市司法行政厅(局)在北京签署“1+4”《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深化务实合作、服务协同发展拉开新的序幕。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大背景下,三省市司法厅局召开多次协同发展座谈会,联合制定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京津冀监狱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域合作协议》、《京津冀公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京津冀加强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协调指导工作合作协议》等五个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为宏观指导性框架协议,其余四个协议(子协议)为统筹推进原则指导下,先行启动的四个合作领域,也就是所谓的“1+4”。
明确4方面11类重点合作领域 律师诚信系统将互通
在协议签署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三省市司法厅局联合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京津冀监狱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域合作协议》、《京津冀公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京津冀加强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协调指导工作合作协议》等五个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作出了阐释,并明确了坚持务实合作的四项基本原则。协议明确将加强管理协同方面四类重点领域,服务协作方面两类重点领域,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两类重点领域,三地司法行政信息共享方面三类重点领域等4方面11类重点领域的合作。的4方面11类重点合作领域。
协议还包括一些接地气的具体实施办法。对于做好三地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协调指导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风险评估机制等问题,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监管处处长柴磊表示,过去三地之间的律师诚信系统不是互通的,在未来的工作中将在管理上真正建立起诚信档案的互通,并设立诚信信息披露平台,建立违法违规查询渠道和发布相关公示。这样可以给民众更多更加直观的信息。
成立领导小组 签订内容马上落实
据了解,为确保三地协同发展事宜稳步落实,三省市司法厅局联合成立“京津冀司法行政协同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并建立工作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北京市监狱局、教育矫治局(戒毒局)及市司法局职能处室组成若干专项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和推动落实相关领域的协同发展具体任务。
会上,记者问及协议中的合作内容是否有具体的落实时间表时,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超美表示:本次签订的“1+4”协议中,有的工作是具体的,而有的工作带有一定的指导性。合作时,将本着有共识、可操作、着眼解决问和展望未来这四个方面的原则来开展。凡是本次协议中签订的内容,将马上落实。他还表示,司法行政远远不止协议签订的四个方面,下一步还有可能逐步完善现有和增加新的。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北京市副市长王小洪出席仪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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