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熔断机制”开始征求意见
2015-09-08 08:29:51 来源:新华网
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王洁)“熔断机制”的脚步正越来越近。昨晚,上交所、深交所和中金所联合发布公告,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9月21日。
交易所表示,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拟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拟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
按照征求意见稿,指数熔断机制总体安排是: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时间结束后,视情况恢复交易或直接收盘。
指数熔断机制拟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日内各档熔断最多仅触发1次。同时,分档确定指数熔断时间。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
14点30分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以及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暂停交易至收市。熔断至15点收市未恢复交易的,相关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期权合约的收盘价仍按相关规则的规定执行。
此外,征求意见还对特殊时段的熔断进行了安排。一是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实施熔断;如果开盘指数点位已触发5%的阈值,将于9点30分开始实施熔断,暂停交易30分钟;如果开盘指数点位触发7%的阈值,将于9点30分开始实施熔断,暂停交易至收市。二是上午熔断时长不足的,下午开市后补足,午间休市时间不计入熔断时长。三是熔断机制全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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