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最高可奖 100万元
2015-09-08 05:41:36 来源:新华网
南方日报讯(记者/叶永茵)东莞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有新动向。日前,东莞市经信局组织申报2013年度、2014年度名牌奖励资金,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等名牌称号的企业予以奖励。其中,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可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最低不少于50万元的奖励。
东莞市经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13年度、2014年度获得名牌称号的企业现在均可申报,申报企业可先在“智造东莞”网站注册为会员,再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将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本直接提交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其中,2013年度的名牌称号申报时间截至今年9月18日,2014年度的申报时间截至今年9月25日。”
关于奖励的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企业当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30%计算,按有关标准给予5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值得关注的是,对新获得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称号的企业,如属于农产品生产企业且享受政策性免税,由行业主管部门及税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2013年,东莞评定了145个名牌称号,遍布厚街、松山湖、大朗等多个镇区。2014年,东莞再次评定102个名牌称号,其中,评定10个驰名商标、39个著名商标、41个广东省名牌产品等称号。
记者观察到,在2014年度名牌称号评定的名单中,东莞有多家上市企业获得名牌称号,其中,在获得著名商标的企业中,南兴装备、正业科技、惠伦晶体等在主板挂牌;在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内)中,伯朗特、拓斯达在新三板挂牌。
在2014年度的评定名单中,东莞多家企业获得两种或以上的名牌称号,譬如,百分百科技获得驰名商标和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祥鑫科技获得著名商标和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新泰粮食获得著名商标和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
按照评奖规定,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两个或以上称号的,只对最高奖励级别称号进行奖励;获得名牌有效期届满重新认定的,只予表彰,不再奖励。
企业获名牌奖励
须满足3个条件
1.拥有自有商标的东莞企业,或通过许可使用由东莞户籍居民注册的商标;
2.2013年、2014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称号(以下统称名牌)一种或以上;
3.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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