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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海事处走访嘉航修造公司 加强危险品船舶进厂修理的安全监管

2015-09-07 11:00:28 来源:涪陵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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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部、长航局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及危险品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入落实上级“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加强长江干线危化品运输安全工作” 的各项要求,对危险品水路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覆盖、地毯式的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9月2日上午,涪陵海事处按照《长江海事局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主要工作措施内容,深入到涪陵区嘉航修造公司,对危险品船舶进厂修理期间的安全工作加强监管。

走访中,涪陵处海事监管科副科长夏永超首先通报了“8.12”天津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组织传达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交通部长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干线危化品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长航安明电[2015]147号)和长江局《关于印发长江海事局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明文传真(20150150)文件精神。

随后,执法人员分别检查了“管理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船厂自查测爆记录、蒸洗舱及污油水接收证明、培训学习、安全会议、应急演习”等相关记录和台帐。通过向总经理、厂长和安全管理人员访谈和了解得知,该船厂主要是对远洋公司的危险品船舶进行维修,凯美特、云隆公司的危险品船占较小的比例,今年1至8月共对25艘危险品进行了维护修理,从2011年4月份成立以来,安全情况良好。

执法人员强调,船厂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安委会、长航局和长江海事局要求,对船厂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覆盖、地毯式的检查整改,建立危险品船舶进厂修理“一船一档”,完善船厂、船舶共同参加“检查、测爆签字确认”制度,完善船厂安全员测爆后“入舱许可记录”,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学习,认真开展“消防、救生、溢油、极端天气”等应急演习,认真履行各岗位工作职责,留下安全管理客观证据,继续保持和做好危险品船进厂维修期间的安全,为稳定辖区安全形势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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