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刘长春被提起公诉
2015-09-02 18:00:4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9月2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今天(2日)下午发布,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长春(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已由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长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长春,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长春在担任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许昌市委副书记、开封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开封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检还发布,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原副巡视员张国秋(副厅级)决定逮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原副书记、县长赵贵坤(正处级)决定逮捕。
两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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