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上海市未满月孩子纳入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2015-08-31 13:26:0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上海8月31日消息(记者杨静)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自9月1日起,上海市将本市户籍或者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符合一定条件的0-30天内的新生儿同住子女纳入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按照规定,今后凡符合规定的未满月的孩子如果出生后因伤、病住院,就可以享受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的待遇。
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由上海市卫计委等多家单位于1996年联合创建的公益性、非营利的医疗保障互助基金。互助基金每学年度缴纳一定费用,之后对少年儿童住院或大病门诊医疗费用进行统筹支付。截至今年5月底,基金已覆盖上海市近220万名18岁及以下少年儿童,并累计为146万人次的患病少儿支付16亿余元的医疗费用。今年9月1日以前的政策规定,参保儿童必须满月之后才能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这次实施的新政策规定将符合规定的上海市户籍以及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符合一定条件的0到30天新生儿的因伤、患病住院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弥补了之前满月前新生儿住院及大病住院医疗报销空白历史。
新学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30日;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学年80元;中小学和中职校在册学生、幼托机构儿童,由所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散居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保。据介绍,如在保险期内使用,只要凭加盖“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印章的出院证并按报销要求复印相关资料交至少儿基金报帐窗口,便可领取报销费用。此外,自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还将部分一次性使用及植入性医用材料,三级定点医院中的日间手术病房、日间化(放)疗病房的这些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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