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监局27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纪检组长被追责
2015-08-28 22:05:07 来源:中国广播网
案情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于仁违规接受礼品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有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礼品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于仁在2014年9月和2015年2月春节期间,接受他人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加油卡,不登记,不上交。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邓于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国库。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鸿起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林华分别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
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有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礼品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2013年、2014年的中秋节和2015年春节期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27名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接受礼品,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鸿起作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林华承担本系统党员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严重失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鸿起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林华党内警告处分。
查处经过:严肃查办,绝不姑息
2015年4月,柳州市纪委在查处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原所长封宝山(涉嫌受贿罪在押)违纪违法案时,发现了封宝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于2013年、2014年中秋节和2015年春节期间,给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党员干部送节日礼金、加油卡的问题。6月,获悉有关情况后,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办,绝不姑息。自治区纪委牵头会同派驻自治区质监局纪检组、柳州市纪委,分层级、同步对封宝山交代给区、市质监局党员干部送节日礼金、加油卡的问题进行了核实。
经查,2013年、2014年的中秋节和2015年春节期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27名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接受礼品,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于仁在2014年9月和2015年2月春节期间,接受他人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加油卡,不登记,不上交。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邓于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国库。其他26名违纪党员干部由自治区质监局、柳州市纪委分别给予相应处理。
同时,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鸿起作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林华承担本系统党员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鸿起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林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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