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男子倾倒含氰化物有毒污水获刑
2015-08-17 22:54:21 来源:中国广播网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蔡洪坡)近日,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对该县首例环境污染案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倾倒含有有毒成分的污水污染环境,分别受到法律制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1日下午,被告人王某雇佣被告人姜某驾驶一辆危险品运输罐车,另一被告人姜某某跟车运输。当晚,三被告人来到秦皇岛港一码头处,从停靠在此处的一船只上卸载污水,装到该危险品运输罐车里。由被告人王某带路,被告人姜某驾驶罐车,被告人姜某某跟车,分多次将150吨污水运至昌黎县朱各庄镇某村村东一大坑处进行倾倒。
后经群众向卢龙县环保局举报,现场清理液体废物150吨、固体废物480吨。
2014年3月,卢龙县环境保护局对倾倒处大坑内和运输车内的污水采样,经检测,坑内污水含有挥发酚、氰化物、铅等有毒物质,车内污水检出挥发酚、氰化物等有毒物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姜某、姜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犯污染环境罪,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姜某犯污染环境罪,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姜某某犯污染环境罪,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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