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重在建立规则
2015-07-30 19:26:34 来源:法治周末
当今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网络安全,以法律形式、法律思维推动整个网络安全,依法惩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中国作为网络大国更需与时俱进,走在法治的前列,用法律的手段为网络安全保驾护航
互联网时代,很多人都经历过这样的情况:刚网购完东西,就接到类似产品的推销电话;或者刚报完名考试,卖考题、卖答案、办培训班的电话随后就到。
今后,这种状况或将随着网络安全法的出台而有所改变。
2015年7月初,网络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全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
草案共7章68条,涉及网络安全战略、运行安全、信息安全、监测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每一项法条都连接着生动的现实,关乎每一个网民的切身利益与安全。
草案中的一些显著条款包括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等。
数据保护也是其中一个重要议题,该草案责令互联网公司加大用户数据保护力度,并在危及用户数据的事件发生时迅速响应。另外,还将推进实名制监管。
日前,卓亚网络法治研究中心召开圆桌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该中心作为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网络法治研究平台,致力于我国网络法治重大问题的研究。与会专家们建言:网络安全法最重要的是确定标准,建立规则。
立法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为何要针对网络安全立法?
全国人大网同时发布的“关于草案的说明”,作出了解释:
网络入侵、网络攻击等非法活动,严重威胁着电信、能源、交通、金融以及国防军事、行政管理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非法获取、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侮辱诽谤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活动在网络上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而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以及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借助网络传播、扩散,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根据2014年4月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网络安全法”被列入立法预备项目。
草案的发布,意味着自1994年国务院颁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后,长期备受关注的网络安全立法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卓亚网络法治研究中心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来小鹏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目前网络入侵、网络攻击等非法活动已经严重影响到电信、能源以及国防军事等重要领域的安全。”
“同时,非法获取、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信息、侮辱诽谤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的活动也时有发生,宣扬恐怖主义等违法信息也借助网络传播危害到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来小鹏看来,网络安全法的制定非常必要。
“这部法律的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对国家整个网络安全,甚至经济社会安全起到保障作用,并在国际平台上也能体现我国的立法水平。”来小鹏说。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互联网行业越往前发展,越需要建立规则。这20年里,规则只是靠网民的自觉自愿维持,以及政府摸着石头过河的管理方式来建立的。”
李欲晓认为,迅速崛起的互联网使中国快速受益,但网络中极度的自由主义也急需建立相应的规则。“从国际形势上来看,2009年,美国起草网络安全法草案,面对着大量未知的规则体系,我们国家也不能落在后面。”李欲晓说。
“同时从安全角度来看,中美有共同的利益,因为很多不安全的因素都来自恐怖组织,所以都有建立机制的必要性。”
与会专家指出,当今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网络安全,以法律形式、法律思维推动整个网络安全,依法惩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中国作为网络大国更需与时俱进,走在法治的前列,用法律的手段为网络安全保驾护航。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互联网在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新引擎的同时,也逐渐被不法分子当作实施暴力恐怖犯罪的新工具。
据不完全统计,联合国安理会认定的恐怖组织“东伊运”从2010年到2014年共发布了恐怖音视频282部,发布的数量逐年上升。2013年甚至出现爆炸式增长。面对各种形势,网络安全法草案中提出,“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区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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