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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院长上一线审案常态化

2015-07-24 16:12:0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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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7月24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高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和新乡市中院院长袁荷刚,22日分别在洛阳市和新乡市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和一起环保上诉案。至此,该省共有2名高院院长和12名中院院长坐堂审案。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2015年要推动全省法院院长上一线审案,以推进“判者不审、审者不判”的司法改革。随后的5月28日,他首次以审判长的身份敲响法槌,开庭审理了李三元故意杀妻杀女案,掀开全省中级人民法院、基层法院院长审案的盖头。

4天后的6月1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王伟担任审判长,敲响该院自建院30年来行政审判第一槌,成为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案第一人。

6月17日,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担任审判长,该县检察院检察长赵维冠担任公诉人,公开开庭审理张恒故意伤害案,吸引了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旁听。不少闻讯赶来的媒体人士直言,“院长、检察长一起出庭,难得一见”,势必发挥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在6月30日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审理中,也实现了“双长”出庭,南阳市法院院长庞景玉担任审判长,南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薛长义出庭支持公诉。

河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徐哲称,今后,该省院长审案将逐渐常态化。刚审完案件的新乡市中院院长袁荷刚认为:“院长审案不仅能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还能使院领导了解审判工作中的最新动态,带头钻研审判业务,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当地法院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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