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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即日起实行新“门前三包”责任制 明确责任人

2015-07-22 17:22:29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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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海口7月22日讯 7月17日,海口市政府正式下发《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海府办[2015]183号),明确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将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门前三包”制度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提高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当前,国际旅游岛建设对海口市环境卫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2017年要实现海口市“双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迫切需要一部对“门前三包”责任进行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的责任,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考核奖惩的机制,促进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达到“双创”目标。

《办法》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本办法确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以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的责任方式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制度。

“门前三包”责任人如何确定?住宅小区、商铺、市场、机场、车站、建筑工地、公路、桥梁、风景名胜景区等经营管理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不论是经营性单位,还是非经营性单位,都有可能成为“门前三包”的责任人。

此外,“门前三包”责任区具体范围无法确定的,由镇街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镇街共同确定并告知相关责任人。

“门前三包”责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办法》对“门前三包的责任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负责清扫并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清洁;保持责任区内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按规定设置门店招牌,做到无破损和显亮功能齐全,有损坏的,应当在五日内修复;不得出店经营,不得违法占用道路、公共区域进行生产加工、摆摊设点、设置广告牌、宣传促销、堆放杂物等活动;不得违法占道停放汽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做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不得有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的行为等等。

同时,为了减轻责任人的负担,明确了责任人对非责任人在“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向镇(街)、市、区城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此外,《办法》明确了市、区、镇(街)等各级政府的职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日常管理联动机制及明确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的处罚措施。

《办法》规定,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部队、学校等非经营性团体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除了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可由市、区政府直接或者协调其主管单位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其公开通报。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区城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可实行不良信息公示,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政处罚信息将录入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责任人为经营性单位的,其行政处罚信息还将在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责任人年度内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容管理部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曝光。(孟瑶)

原标题:海口即日起实行新“门前三包”责任制 明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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