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检察院严格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
2015-07-22 14:39: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延安7月22日讯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宝塔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涉案财物管理。
为确保检察业务管理上下通畅,该院制定了详细的涉案财物接收规定,每笔涉案财物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接收。移送的文书要规范,符合相关要求移送的财物与清单相符移送的涉案款项要存入该院设立的唯一的专用账户等从而保证涉案财物接收程序合法、帐物相符,保证涉案财物真正跟随案件“走”起来。
根据最高检的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对扣押款应当逐案设立明细帐,并及时存入指定银行的专用帐户,严格收付手续,引导案件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涉案款存入该账户,办案人员接受银行凭证,不收取任何现金,保证涉案款不脱离监管,从根本上取消了涉案款被挪用的可能性。
该院为涉案物品专门设立了赃物室,并在赃物室内放置了储物柜,实行一案一柜,专柜管理,以免混同,影响案件质量,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上措施,规范了该院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诉讼活动案结物清。(张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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