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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司改一年:检察官独立办案超八成

2015-07-22 04:23:58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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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海市闵行检察院案件受理中心,正在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受理后将按案件风险等级分给检察官。

去年7月,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率先在全国先行先试。一年来,通过确定检察官员额、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等,上海检察系统打破过去的三级审批制,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的刑事案件从过去的68%,上升到82%。

过往

职务晋升是唯一通道

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一路奋斗到闵行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胡智强走了12年。

长期以来,法官、检察官参照公务员序列的模式,所有的奖惩、福利待遇都只能依靠行政职务的晋升。升上去的,渐渐疏离了一线办案,升不上去的是大多数,拿着与公务员一样的工资,肩负着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任。而卡在中间的是胡智强这样的青年骨干,一年近百件案件成了基本配备。除了办案,调研、写材料、开会、学习,还要主持管理公诉科的日常事务。

“如何让检察官成为司法办案主体,如何放权、控权,如何让检察官有权、有责”,就成为本轮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中之重,上海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陶建平认为,过去把检察官当普通公务员管理,改变待遇只能靠职务晋升,现在把检察队伍专业化,给予特殊待遇,放权让其办案,同时承担一定责任。

改革

全市统考“筛”检察官

作为试点中的试点,根据上海市委政法委的部署,上海检察机关确定二分院、徐汇、闵行、宝山区院为改革先行试点单位。四家检察院改革前有检察官585名,占队伍总数的57%。

而《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队伍编制33%、52%、15%的员额控制目标,希望确保85%以上的检察人力资源投入办案工作。这就意味着,至少有200多名曾经的检察官将无缘入额。2015年3月,刚过完春节,一场牵扯复杂利益调整的改革真切地发生了。

除了参照入额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相应的办案能力和办案经历、一般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所有人都要重新考试。不单单是检察院,51岁的上海市二中院审判监督庭法官王亚勤,从1985年就进入法院工作,面对改革,她也要复习,跟比自己小一二十岁的年轻人一起统考竞争上岗。

变化

独立办案打破三级审批

最终,上述四家试点院首批共有308名检察官入额。

长期以来,检察院实行三级审批办案模式,一起案件通常是由检察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这种办案模式的最大特点是集体智慧,一些青年检察官并不讳言,“反正后面有人帮你把关”,但一个缺点是战线拉得太长。

以批捕为例,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案件,法律规定7日以内要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7天,扣除周末和各级领导审批时间,真正留给办案人员的时间并不长。一个涉及人身自由的批捕决定,需要完成阅卷、审查初步证据等,压力可想而知。

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潘祖全认为,这种办案模式下,审者不定、定者不审弊端凸显,一旦发生错案、不诉、撤回起诉等案件质量问题,有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导致权责不分明的矛盾。

为此,改革启动后,潘祖全首先推动的一件事是打破原来的业务科室设置,把入额的检察官重新组合,设置26个主任检察官办公室(办案组),每个小组由1名主任检察官、2名具备独立办案资格的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组成,直接对检察长负责。

原标题:上海司改一年:检察官独立办案超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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