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检察院“四个一”措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15-07-17 15:48:0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宝鸡7月17日讯 宝鸡陇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活动,以“四个一”措施为抓手,科学谋划、细化措施,勇于创新、狠抓落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树立一种意识,更加突出位置抓维稳。要求全院干警提高思想站位,坚持把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黄超书记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全面深入排查涉法涉诉方面存在的突出信访问题相结合,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理念,把信访维稳工作贯穿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坚持依法处理原则,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在案件初查、侦查、批捕、起诉阶段,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程序,严格执法,严把质量关。始终强调在案件办理阶段严格落实办案部门就是息诉息访责任部门、办案人员就是息诉息访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增强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维稳意识。要清醒认识信访维稳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政治性,认识到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途径,努力把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解决到位,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二是围绕一项任务,调优工作思路促解决。紧紧围绕“三大活动”,一是加大宣传投入和力度,投入5万余元印刷便民服务卡、手提袋、宣传手册3万余份,由院领导亲自带队主动上街下乡,深入县城中心广场,镇村等地开展信访知识宣传,形成舆论攻势,确保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二是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即:对属于本级处理的涉检信访问题,检察长要亲自听取案情汇报、亲自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亲自参与研究制定息诉罢访措施、亲自协调有关单位解决问题。三是坚持有信必办,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按期反馈。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及时分类,针对因涉农、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移民补偿、交通肇事、意外事件、村干部贪污受贿等群访、个访案件,我院控申部门牵头,院领导带队,会同土地、城建等相关部门及时化解疏导,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查,根据初查结果及时转办、交办,并将办理结果向信访群众反馈。四是针对多年上访老户,会同包案单位做好情绪疏导、化解稳控工作,符合法律程序依法导入司法程序,有实际困难的协助予以解决。对于长期缠访闹访、进京非访、组织串联越级进京上访人员,积极协调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进行打击,维护全县正常信访秩序。
三是建立一项机制,规范科学工作助发展。一是制定《控告、申诉信访工作规定》、《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执法办案及控申接待工作规范,对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工作、办理案件、情况反馈、执法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使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将《来访须知》等十项制度全部上墙,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等内容,增强了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近期,按照省检察院要求,我院正在安装视频接访系统,该系统的建成将能够实现与高检院、省院、市院远程视频,申诉人可以直接与上级院进行诉求表达。三是通过与政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制定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共享制度》,从目的依据、基本原则、工作机制、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等五个方面,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四是延伸一种职能,司法人文关怀显效果。针对当前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仍在高位运行以及信访工作的“倒三角”现象,一是坚持处理信访“重心下移、关口下移、责任下移”,积极延伸控申检察工作触角,密切了检察机关与基层执法单位的联系,深化“三官一律”、“一村一政法”工作,及时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受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进一步调处矛盾纠纷。二是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入分析信访人的申诉目的,心理特点,实际困难,通过情理、法理疏导,引导其摆正心态,服判息诉,对于生活困难的申诉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困难,坚持树立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取得良好工作效果。(马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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