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可具体行使价格管理权限
2015-07-13 09:49: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5版《福建省定价目录》(以下简称“2015版目录”)已于6月27日正式实施。福建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2015版目录的内容及出台背景。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赖文达说,新修订的2015版目录不仅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定价范围,同时从严控制政府定价项目,并对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特殊的价格政策。
本次公布的2015版目录仅保留电力、教育、交通运输、公共事业服务等12个大项、42个子项。与2010版相比,大项的减少数量为32项,缩减幅度达72.7%,子项的减少数量为73项,缩减幅度达63.5%。
同时,2015版目录取消了3个方面的政府定价项目,一是为激发市场活力,取消重要商品领域相关定价项目;二是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取消公用(公益)事业领域相关政府定价项目,例如电信资费等;三是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取消重要专业服务领域相关政府定价项目,例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等。
赖文达认为,2015版目录虽然放开了一批已形成了充分市场竞争格局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意味着对这些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异常波动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监测预警、关注舆情反映、做好应急处置;加强对取消政府定价政策的跟踪督查,重点督查政策的落实、执行和运行情况,督促经营者做到明码标价、收费公示,自我约束、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严肃处理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在政府定价政策方面,国家发改委批准福建省可以对中国(福建)自贸区实行特殊的价格政策。该项政策明确,福建省物价局经省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定价目录范围内的价格管理权限授权自贸区行使。这也是国家批准设立自贸区的4个省市中,唯一取得这项特殊政策的省份。
据悉,下一步,福建省物价局还将依据2015版目录,及时修订《福建省定价听证目录》《福建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清理和修订一批与定价目录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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