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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失独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2015-07-10 14:43:23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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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发布会 图片来源于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10日电 (实习记者 肖流梅)今天上午,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中,福建省卫计委副主任陈厚銮通报了福建省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

以下是具体通报内容:

福建省积极创新服务管理,出台了《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人口的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优化资源整合,不断提升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整合,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福建省财政近两年投入3.8亿元,用于加强产科床位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备达标建设、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建设和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

二是,科学整合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进设立一体化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提供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婚姻登记、生育证办理等便民服务。

三是,加快推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内部的全员人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障、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的共享,实现互联互通。

四是,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独生子女、农村二女户困难家庭提供就医便利,每年免费为60周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父母提供一次健康检查。将计划生肓特殊家庭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因大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民政医疗救助报销补偿及其他大病救助资金补助后仍有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申请从本级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补助。

(二)顺应群众期盼,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一是,召开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新闻通气会、举办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及时解读省内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对象、申请程序、奖励优惠政策。

二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范围和程序、独生子女身份认定、简化办证程序、独生子女奖励费优惠、便民办证暂行办法等方面,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三是,做好监测预警,确保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生育水平没有出现大的波动。从2014年3月31日至今年5月底,全省累计审批发证38501本,领证人数占符合条件人数的43%。

(三)积极开拓创新,大力推进生育服务证改革

一是,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夫妻双方初育的,不再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

二是,简化再生育审批。精简办证材料,审批时间缩短为15个工作日。审批权限下放到乡级,再生育夫妻可向任意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严禁推诿扯皮。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委托办证,提倡送证上门,积极推广网上办证。对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信息掌握不全面的,可在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后予以办证。发现虚假证明、虚假承诺的当事人,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完善利导机制,持续增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积极构建“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主体,一次性法定奖励为补充,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体系,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一是,在医疗卫生、住房建设、劳动就业、子女就学、扶贫开发、征地补偿、造福工程等方面,倾斜照顾计生家庭。

二是,推进生育关怀、幸福工程、小额贴息贷款项目,帮扶计生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三是,将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制度延伸到城镇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

四是,制定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失独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其中低保家庭每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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